功能主治:清肝泻火,通窍润便。用于肝经热盛,头目眩晕,耳聋蝉鸣,耳底肿痛,目赤口苦,胸膈满闷,大便燥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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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柴胡、龙胆、芦荟、熟大黄、黄芩、青黛、天南星(矾炙)、木香、青皮(醋炙)、陈皮、当归、栀子(姜炙)。 |
丹参、三七、赤芍、地黄、墨旱莲、茺蔚子、牡丹皮、女贞子、夏枯草、毛冬青、大黄 、黄芩(酒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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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吉林省天光药业有限公司 |
陕西摩美得制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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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22020425 |
国药准字Z2002531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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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清肝泻火,通窍润便。用于肝经热盛,头目眩晕,耳聋蝉鸣,耳底肿痛,目赤口苦,胸膈满闷,大便燥结。 |
化瘀止血,滋阴清肝,明目。用于阴虚肝旺,热伤络脉所致的眼底出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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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6克,一日2次。 |
口服,一次5片,一日3次;或遵医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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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使用该药品可能引起轻微的胃肠道不适,如恶心、腹泻等。个别人可能出现过敏反应,如皮疹、瘙痒。若出现严重不良反应,请立即停药并咨询医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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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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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清肝泻火,通窍润便。用于肝经热盛,头目眩晕,耳聋蝉鸣,耳底肿痛,目赤口苦,胸膈满闷,大便燥结。 |
化瘀止血,滋阴清肝,明目。用于阴虚肝旺,热伤络脉所致的眼底出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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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
注意事项 |
1. 孕妇及月经期妇女禁用;2. 阴虚火旺、肝火旺盛者慎用;3. 服药期间忌食辛辣、油腻食物;4. 服用后如出现不适,应立即停药并咨询医生;5. 儿童应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
使用该药品可能引起轻微的胃肠道不适,如恶心、腹泻等。个别人可能出现过敏反应,如皮疹、瘙痒。若出现严重不良反应,请立即停药并咨询医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