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清肝泻火,通窍润便。用于肝经热盛,头目眩晕,耳聋蝉鸣,耳底肿痛,目赤口苦,胸膈满闷,大便燥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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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柴胡、龙胆、芦荟、熟大黄、黄芩、青黛、天南星(矾炙)、木香、青皮(醋炙)、陈皮、当归、栀子(姜炙)。 |
化学名称:1-羟基-5-氧代-5H-吡啶并[3,2-a]吩噁嗪-3-羧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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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吉林省天光药业有限公司 |
参天制药株式会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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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22020425 |
国药准字J2015006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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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清肝泻火,通窍润便。用于肝经热盛,头目眩晕,耳聋蝉鸣,耳底肿痛,目赤口苦,胸膈满闷,大便燥结。 |
白内障、黄斑变性、视网膜病变、视神经萎缩、青光眼、近视、老花眼、干眼症、结膜炎、角膜炎、沙眼、翼状胬肉、玻璃体混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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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6克,一日2次。 |
成人及儿童滴眼,每次12滴,每日34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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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使用后可能出现眼部不适、刺激感、过敏反应、视力模糊等副作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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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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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清肝泻火,通窍润便。用于肝经热盛,头目眩晕,耳聋蝉鸣,耳底肿痛,目赤口苦,胸膈满闷,大便燥结。 |
白内障、黄斑变性、视网膜病变、视神经萎缩、青光眼、近视、老花眼、干眼症、结膜炎、角膜炎、沙眼、翼状胬肉、玻璃体混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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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
注意事项 |
1. 孕妇及月经期妇女禁用;2. 阴虚火旺、肝火旺盛者慎用;3. 服药期间忌食辛辣、油腻食物;4. 服用后如出现不适,应立即停药并咨询医生;5. 儿童应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
成人及儿童滴眼,每次12滴,每日34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