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健胃,祛暑。用于因中暑而引起的头晕、恶心、腹痛,胃肠不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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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樟脑、干姜、大黄、小茴香、肉桂、辣椒、桉油。辅料为乙醇。 |
石膏、人工牛黄、红花、檀香、降香、拳参、人工麝香、黑云香、草乌叶、诃子、木香、银朱、甘草、北沙参、沉香、肉豆蔻、苦参、蒜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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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广西慧宝源制药有限公司 |
内蒙古大唐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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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45021535 |
国药准字Z1502023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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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健胃,祛暑。用于因中暑而引起的头晕、恶心、腹痛,胃肠不适。 |
清热,止咳。用于肺热咳嗽,痰色赤黄,“赫依”热烦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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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2~5毫升,儿童酌减。 |
口服。一次11~15粒,一日1~2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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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尚不确定。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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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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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健胃,祛暑。用于因中暑而引起的头晕、恶心、腹痛,胃肠不适。 |
清热,止咳。用于肺热咳嗽,痰色赤黄,“赫依”热烦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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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
注意事项 |
1.孕妇忌服。2.饮食宜清淡。3.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成药。4.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孕妇或正在接受其它治疗的患者,均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5.驾驶员,高空作业者应慎用十滴水。6.服药一天后症状未改善,并出现其他严重症状时应去医院就诊。7.按照用法用量服用,小儿、年老体虚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8.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9.儿童必须在成人的监护下使用。10.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1.如正在服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2.儿童应在成人监护下使用;3.对本品过敏者禁用;4.如出现不良反应,应立即停药并就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