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2型糖尿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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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格列美脲。其化学名称为:1-[4-[2-(3-乙基-4-甲基-2-氧代-3-吡咯啉-1-甲酰胺基)-乙基]-苯磺酰]-3-(反式-4-甲基环己基)-脲。 |
本品主要成分及其化学名:本品主要成分为甲巯咪唑。其化学名称为1-甲基-1,3-二氢-2H-咪唑-2-硫醇。其结构式为:分子式:C4H6N2S分子量:114.1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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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悦康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北京太洋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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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194036 |
国药准字H1102088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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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2型糖尿病。 |
抗甲状腺药物。适用于各种类型的甲状腺功能亢进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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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遵医嘱口服用药。对于糖尿病患者,格列美脲或任何其他降糖药物都无固定剂量,必须定期测量空腹血糖和糖化血红蛋白以确定患者用药的最小有效剂量;测定糖化血红蛋白水平以监测患者的治疗效果。通常起始剂量:在初期治疗阶段,格列美脲的起始剂量为1~2mg每天一次,早餐时或第一次主餐时给药。那些对降糖药敏感的患者应以1mg每天一次开始,且应谨慎调整剂量。格列美脲与其他口服降糖药之间不存在精确的剂量关系。格列美脲最大初始剂量不超过2mg。通常维持剂量:通常维持剂量是1~4mg每天一次,推荐的最大维持量是6mg每天一次。剂量达到2mg后,剂量的增加根据患者的血糖变化,每1~2周剂量上调不超过2mg。 |
1 成人:开始剂量一般为一日30mg(6片),可按病情轻重调节为15~40mg(3~8片),一日最大量60mg(12片),分次口服;病情控制后,逐渐减量,每日维持量按病情需要介于5~15mg(1~3片),疗程一般18-24个月。2 小儿:开始时剂量为每天按体重0.4mg/kg,分次口服。维持量约减半,按病情决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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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1.已知对格列美脲有过敏史者禁用。2.糖尿病酮症酸中毒伴或不伴昏迷者禁用,这种情况应用胰岛素治疗3.孕妇、分娩妇女、哺乳期妇女禁用。 |
哺乳期妇女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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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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儿童注意事项: 小儿应根据病情调节用量,开始时剂量为每天按体重0.4mg/kg,分次口服。 维持量按病情决定。用药过程中酌情应加用甲状腺片,避免出现甲状腺功能减低 妊娠与哺乳期注意事项: 哺乳期妇女禁用。 老人注意事项: 老年人尤其肾功能减退者,用药量应减少。如发现甲状腺功能减低, 应及时减量或加用甲状腺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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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2型糖尿病。 |
抗甲状腺药物。适用于各种类型的甲状腺功能亢进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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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1.低血糖,本品可引起低血糖症,尤其老年体弱患者在治疗初期,不规则进食,饮酒及肝肾功能损害患者,据报道,发生率为2%。2.消化系统症状:恶心呕吐,腹泻、腹痛少见。3.有个别病例报道血清肝脏转氨酶升高。4.皮肤过敏反应,瘙痒、红斑、荨麻疹少见。5.其他:头痛、乏力、头晕少见。 |
本品为抗甲状腺药物。其作用机制是抑制甲状腺内过氧化物酶,从而阻碍吸聚到甲状腺内碘化物的氧化及酪氨酸的偶联,阻碍甲状腺素(T4)和三碘甲状腺原氨酸(T3)的合成。动物实验观察到可抑制B淋巴细胞合成抗体,降低血循环中甲状腺刺激性抗体的水平,使抑制性T细胞功能恢复正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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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病人用药时应遵医嘱,注意饮食,运动和用药时间。2.治疗中应注意早期出现的低血糖症状,如头痛、兴奋、失眠、震颤和大量出汗,以便及时采取措施,严重者应静脉滴注葡萄糖液,对有创伤、术后,感染或发热病人应给与胰岛素维持正常血糖代谢。3.避免饮酒,以免引起类戒断反应。 |
1服药期间宜定期检查血象。2孕妇、肝功能异常、外周血白细胞数偏低者应慎用。3对诊断的干扰:甲巯咪唑可使凝血酶原时间延长,并使血清碱性磷酸酶、门冬氨酸氨基转移酶(AST)和丙氨酸氨基转移酶(ALT)增高。还可能引起血胆红素及血乳酸脱氢酶升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