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用于敏感菌所致的下列轻、中度感染。上下呼吸道感染、皮肤和皮肤软组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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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份为头孢丙烯。 |
阿伐斯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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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悦康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重庆华邦制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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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184107 |
国药准字H2008340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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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用于敏感菌所致的下列轻、中度感染。上下呼吸道感染、皮肤和皮肤软组织。 |
本品适用于缓解过敏性鼻炎,包括枯草热,也适用于自发性荨麻疹、皮肤划痕症、胆硷能性荨麻疹和特发性获得性寒冷性荨麻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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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1.成人(13岁或以上)上呼吸道感染,每次0.5g,每天1次;下呼吸道感染,每次0.5g,每天2次;皮肤或皮肤软组织感染,每天0.5g,分1次或2次,严重病例每次0.5g,每天2次。2.2至12岁儿童上呼吸道感染,按体重一次7.5mg/kg,每天2次;皮肤或皮肤软组织感染,按体重一次20mg/kg,每天1次。6个月婴儿至12岁儿童中耳炎,按体重一次15mg/kg,每天2次;急性鼻窦炎,一般按体重一次7.5mg/kg,每天2次;严重病例,按体重一次15mg/kg体重,每天2次。3.疗程一般7~14天,但(溶血性链球菌所致急性扁桃体炎、咽炎的疗程至少10天。 |
口服。成人和12岁以上儿童;一天三次,每次一粒(8m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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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对本品及其他头孢菌素类过敏患者禁用。 |
可见过敏反应(包括从出现皮疹至罕见的过敏症状),罕见思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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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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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本品是否分泌入乳汁尚不清楚。目前尚无充分的和严格对照的孕妇研究资料。因为动物生殖试验并不总能预示人的反应,只有在充分显示治疗益处超过对胎儿的潜在危害时,方可在妊娠期使用本品。 儿童用药:至今尚未有12岁以下儿童服用本品的资料。 老年用药:没有本品针对老年患者的专门研究。在进一步的资料获得前,本品不应用于老年患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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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用于敏感菌所致的下列轻、中度感染。上下呼吸道感染、皮肤和皮肤软组织。 |
本品适用于缓解过敏性鼻炎,包括枯草热,也适用于自发性荨麻疹、皮肤划痕症、胆硷能性荨麻疹和特发性获得性寒冷性荨麻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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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1.头孢丙烯的不良反应与其他口服头孢菌素相似,主要为胃肠道反应,包括腹泻,恶心,呕吐和腹痛等。亦可发生过敏反应,常见为皮疹,荨麻疹。儿童发生过敏反应较成人多见,多在开始治疗后几天内出现,停药后几天内消失。其他不良反应较少,包括:肝胆系统:AST(谷草转氨酶)和ALT(谷丙转氨酶)升高。偶见碱性磷酸酶和胆红素升高。胆汁瘀积性黄疸罕见。中枢神经系统:眩晕,多动,头痛,精神紧张,失眠,偶见嗜睡。所有这些反应均呈可逆性。血液系统:白细胞减少,嗜酸性粒细胞增多。肾脏:血清尿素氮增高,血清肌酐增高。其他:尿布皮炎样皮疹和二重感染,生殖器瘙痒和阴道炎。下述不良事件,无论是否已明确其与头孢丙烯的因果关系,在上市后监测中均少见。包括过敏,血管神经性水肿,结肠炎(包括伪膜性结肠炎),多形性红斑,发热,血清病样反应,Stevens-Johnson综合征和血小板减少症。2.头孢菌素类药物的不良反应除上述所列使用头孢丙烯发生的不良反应外,头孢菌素类药物尚有以下的不良反应和引起实验室检查异常:再生障碍性贫血,溶血性贫血,出血,肾功能不全,中毒性表皮坏死,中毒性肾病,凝血酶原时间延长,Coomb试验阳性,LDH增高,全血细胞减少,中性粒细胞减少,粒细胞缺乏症。有几种头孢菌素药物与癫痫发作有关,特别是肾功能损伤患者未减少用药量时(见用法用量)。如与药物治疗有关的癫痫发作,应停用药物,并根据临床表现进行抗惊厥治疗。 |
详见说明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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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使用本品治疗前,应仔细询问病人是否有头孢丙烯和其他头孢菌素类药物、青霉素类及其他药物的过敏史。有青霉素过敏史患者服用本品应谨慎。凡以往有青霉素类药物所致过敏性休克史或其他严重过敏反应者不宜使用本品。如发生过敏反应,应停止用药。严重过敏反应需使用肾上腺素并采取其他紧急措施,包括给氧、静脉输液,静注抗组胺药、皮质激素、升压药及人工呼吸。 |
1.请放在儿童不宜取及的地方。 2.大部分病人服用本品后不会引起嗜睡,但由于对药物存在个体差异,对从事高警觉性工作的病人(如驾驶汽车和操作机器等)使用本品应慎重考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