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主要用于改善与老年化有关的精神退化的症状和体症;急慢性血管病后遗的功能、智力减退的症状;轻中度血管性痴呆;血管性头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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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甲磺酸双氢麦角毒碱。 |
甘草流浸膏、桔梗、氯化铵、橙皮酊。辅料为蔗糖、苯钾酸钠、香兰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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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悦康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太极集团四川南充制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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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194043 |
国药准字Z5102208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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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主要用于改善与老年化有关的精神退化的症状和体症;急慢性血管病后遗的功能、智力减退的症状;轻中度血管性痴呆;血管性头痛。 |
祛痰,镇咳。用于小儿感冒引起的咳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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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1-2mg,一日3-6mg,饭前服用,疗程遵医嘱。 |
口服,2~5岁一次5毫升;5岁以上一次5~10毫升,一日3~4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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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1.对本品有过敏史者禁用。 2.严重心脏病患者,特别是伴有心动徐缓者禁用。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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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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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主要用于改善与老年化有关的精神退化的症状和体症;急慢性血管病后遗的功能、智力减退的症状;轻中度血管性痴呆;血管性头痛。 |
祛痰,镇咳。用于小儿感冒引起的咳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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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偶可发生鼻塞、短暂的恶心和胃部不适,但通常将本药与食物同服可防止。大多数病例不需要采取特别措施,副作用即可消失。必要时可调整剂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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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心率稍慢者慎用。 2.不要与多巴胺类药物联合应用。 |
1.忌食生冷辛辣食物。 2.本品含氯化铵。肝肾功能异常者慎用;消化性溃疡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 3.患有高血压、心脏病等慢性病者均应慎用。糖尿病患儿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4.2岁以下用量应咨询医师或药师。 5.服药3天症状无改善者,应及时就医。 6.本品不宜久服。 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