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本品为非甾体抗炎药,仅在至少一种其他非甾体抗炎药治疗失败的情况下使用。可用于慢性关节炎(如骨关节炎等)的疼痛、手术和急性创伤后的疼痛、原发性痛经的症状治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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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品信息 |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份为尼美舒利。 化学名称:4-硝基-2-苯氧基甲烷磺酰苯胺。 |
异丙托溴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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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产企业 |
海南康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Laboratoire Unither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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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20137 |
注册证号H2015015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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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明 | |||
| 作用与功效 |
本品为非甾体抗炎药,仅在至少一种其他非甾体抗炎药治疗失败的情况下使用。可用于慢性关节炎(如骨关节炎等)的疼痛、手术和急性创伤后的疼痛、原发性痛经的症状治疗。 |
本品可与吸入性β受体激动剂合用与治疗急性或慢性哮喘引起的可逆性气道阻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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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0.05~0.1g,每日二次,餐后服用。最大单次剂量不超过100mg,... |
剂量:剂量应按病人个体需要做适量调节;在治疗过程中病人应该在医疗监护之下。除非另有医师处方,以下为推荐剂量:6-12岁儿童:每次1个单剂量小瓶;病情稳定前可重复给药。给药间隔可由医生决定。详见说明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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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副作用 |
主要有:胃灼热、恶心、胃痛。但症状都很轻微、暂短,很少需要中断治疗。极少情况下,患者服药后出现过敏性皮疹。即使使用尼美舒利未产生上述副作用,也须注意到本品如同其它非甾体消炎药一样,可能产生头晕、思睡、胃溃疡或肠胃出血以及史蒂文斯-约翰逊(STEVENS-JOHNSON)综合症。 |
详见说明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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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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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爱全乐在妊娠期的安全性还未建立。在已确认妊娠或可能妊娠期间使用爱全乐需权衡对未出生婴儿可能的危害。临床前试验显示吸入或鼻内给予高于人推荐量的爱全乐无新生儿毒性或致畸作用。目前尚不知爱全乐是否通过乳汁排泌,因此对哺乳期妇女使用爱全乐应特别慎重。儿童用药:对6岁以上儿童的研究证实了在治疗哮喘导致的急性支气管痉挛中爱全乐的支气管扩张作用。在这些研究中爱全乐通常和吸入性的β受体激动剂联合使用。尽管临床资料有限,爱全乐在治疗婴幼儿病毒性支气管炎和肺支气管发育不良导致的支气管痉挛中显示了较好的作用。老年用药:无特殊注意事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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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分 |
本品为非甾体抗炎药,仅在至少一种其他非甾体抗炎药治疗失败的情况下使用。可用于慢性关节炎(如骨关节炎等)的疼痛、手术和急性创伤后的疼痛、原发性痛经的症状治疗。 |
本品可与吸入性β受体激动剂合用与治疗急性或慢性哮喘引起的可逆性气道阻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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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理作用 | |||
| 注意事项 |
建议使用最小的有效剂量、最短的疗程,以减少药品不良反应的发生。如果治疗无效,请终止本品的治疗。在治疗期间应监测肝肾心功能等检查。罕见本品引起严重肝损伤的报道,致死性报道更为罕见。服用本品治疗期间出现肝损伤症状(如厌食、恶心、呕吐、腹痛、疲倦、尿赤)的患者及肝功能检查出现异常的患者应该被终止治疗。这些患者不应该继续服用本品。有报导显示本品短期服用后引起肝损害,其中绝大多数属于可逆性病变。服用本品进行治疗期间必须避免同时使用已知的肝损害性药物与过量饮酒,因为任何一种因素均可能增加本品的肝损害风险。服用本品进行治疗期间,应建议患者避免使用镇痛药物。不推荐联合应用其它非甾体类抗炎药物,包括选择性COX-2抑制剂。胃肠道出血、溃疡和穿孔的风险可能是致命的。无论患者是否具有消化道方面的病史、伴有或不伴有预兆症状,本品在治疗期间内的任何时间均有可能导致患者出现消化道出血或溃疡/穿孔。如果出现消化道出血或溃疡,应终止本品的。 |
1. 严格按照医嘱使用;2. 避免与其他药物混合吸入;3. 吸入后漱口以减少咽部刺激;4. 孕妇和哺乳期妇女慎用;5. 哮喘患者应在医生指导下使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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