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用于过敏性皮炎、皮肤瘙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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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为复方制剂,每毫升含盐酸苯海拉明10毫克,苯佐卡因20毫克,薄荷脑50毫克,樟脑50毫克。 |
本品主要成份为利巴韦林,每支含抑菌剂羟苯乙酯2.4m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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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国药集团三益药业(芜湖)有限公司 |
安徽艾珂尔制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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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34022117 |
国药准字H340223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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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用于过敏性皮炎、皮肤瘙痒。 |
适用于单纯疱疹病毒性角膜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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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外用。用温水洗净擦干患处,用本品适量涂擦患处,一日2~3次。 |
滴入眼睑内,一次1~2滴,每1小时1次,好转后每2小时1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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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婴幼儿、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用。 |
偶见局部轻微刺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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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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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孕妇不宜应用。哺乳期妇女应用时应暂停授乳。儿童用药: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老年用药:老年人不推荐应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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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用于过敏性皮炎、皮肤瘙痒。 |
适用于单纯疱疹病毒性角膜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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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1.偶见皮肤刺激如烧灼感,或过敏反应如皮疹、瘙痒等。 2.大面积使用或一日应用次数过多,可见注意力不集中、嗜睡等反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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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皮肤破损处不宜使用。 2.避免接触眼睛和其他黏膜(如口、鼻等)。 3.用药部位如有烧灼感、红肿等情况应停药,并将局部药物洗净,必要时向医师咨询。 4.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5.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6.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7.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8.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本品不宜用于其他病毒性眼病。 2.若长期大量使用本品可能会产生与全身用药相同的不良反应如肝功能、血象的不良反应。 3.有严重贫血、肝功能异常者慎用。 4.本品在启用后最多可使用4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