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用于急、慢性结膜炎、角膜炎、巩膜炎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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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每1毫升含硫酸新霉素3.0毫克、地塞米松磷酸钠1.0毫克、玻璃酸钠2.0毫克。 |
普拉洛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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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国药集团三益药业(芜湖)有限公司 |
山东海山药业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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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34022121 |
国药准字H2009382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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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用于急、慢性结膜炎、角膜炎、巩膜炎等。 |
外眼及眼前节炎症性疾病、过敏性结膜炎、角膜炎、巩膜炎、葡萄膜炎、眼睑炎、泪囊炎、术后炎症、外伤性眼炎、异物性眼炎、辐射性眼炎、药物性眼炎、暴露性角膜炎、细菌性结膜炎、病毒性结膜炎、真菌性角膜炎、过敏性角膜炎、角膜损伤、角膜异物、角膜手术后、白内障手术后、青光眼手术后、屈光手术后、视网膜手术后、激光手术后、人工晶体植入术后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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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外用,滴眼。一次1-2滴,一日3-5滴。 |
成人及儿童每次12滴,每日34次,或遵医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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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霉菌性角膜溃疡,树枝状、地图状角膜炎禁用。 |
滴眼液可能引起眼部不适、刺激感、瘙痒、红肿等局部反应。罕见过敏反应,如皮疹、呼吸困难。长期使用可能影响角膜上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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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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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用于急、慢性结膜炎、角膜炎、巩膜炎等。 |
外眼及眼前节炎症性疾病、过敏性结膜炎、角膜炎、巩膜炎、葡萄膜炎、眼睑炎、泪囊炎、术后炎症、外伤性眼炎、异物性眼炎、辐射性眼炎、药物性眼炎、暴露性角膜炎、细菌性结膜炎、病毒性结膜炎、真菌性角膜炎、过敏性角膜炎、角膜损伤、角膜异物、角膜手术后、白内障手术后、青光眼手术后、屈光手术后、视网膜手术后、激光手术后、人工晶体植入术后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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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本品含地塞米松磷酸钠,长期频繁用药可引起青光眼、白内障、真菌性眼睑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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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化脓性角膜溃疡的恢复期在医生指导下慎用。2.长期滴用可致眼内压增高或青光眼,后者可损害视神经,视野缺损和视力损害。并可致晶状体后囊下浑浊的白内障。3.长期滴用可能导致真菌感染。4.角膜、巩膜溃疡者可能引起穿孔。 |
成人及儿童每次12滴,每日34次,或遵医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