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适于与其他药品联合使用,治疗成人与12至18岁青少年的慢性丙型肝炎病毒(HCV)感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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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索磷布韦。 |
穿心莲溪黄草苦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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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北京凯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广东恒诚制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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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203108 |
国药准字Z4402153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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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适于与其他药品联合使用,治疗成人与12至18岁青少年的慢性丙型肝炎病毒(HCV)感染 |
胆囊炎、胆管炎、胆石症、胆囊术后综合症、胆道功能失调引起的消化不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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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成人建议剂量:推荐剂量为每日一次,每次口服一片400mg片剂,随食物服用。索磷布韦片(索华迪)应与其他药品合用。不推荐单药治疗。另请参阅与本品合用药品的处方信息。(详见说明书) |
口服。一次6片,一日3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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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1、对活性成分或以下所列任一赋形剂过敏:片芯:甘露醇、微晶纤维素、交联羧甲基纤维素钠、胶体二氧化硅、硬脂酸镁。薄膜包衣:聚乙烯醇、二氧化钛、聚乙二醇、滑石粉、氧化铁黄。2、与强效P-gp诱导剂合用肠内强效P-糖蛋白(P-gp)诱导剂类药品(利福平、利福布丁、圣约翰草【Hypericumperforatum】、卡马西平、苯巴比妥和苯妥英)。联合用药会显著降低索磷布韦血浆浓度,并可能导致Sovaldi失去疗效。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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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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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适于与其他药品联合使用,治疗成人与12至18岁青少年的慢性丙型肝炎病毒(HCV)感染 |
胆囊炎、胆管炎、胆石症、胆囊术后综合症、胆道功能失调引起的消化不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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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国外临床研究主要对Sovaldi与利巴韦林的合用(并用或不并用聚乙二醇干扰素α)进行了研究。在此情况下,未发现特定发生于索磷布韦的药品不良反应。在接受索磷布韦+利巴韦林或索磷布韦+利巴韦林+聚乙二醇干扰素α治疗的受试者中,最常发生的药品不良反应为疲劳、头痛、恶心与失眠。在感染HCV的中国受试者中,索磷布韦合用利巴韦林或合用聚乙二醇干扰素α和利巴韦林时的安全性特征与国外3期临床研究中观察到的安全性特征基本相似。 |
具有抗炎作用。能减轻二甲苯致小鼠耳肿胀,抑制醋酸致小鼠毛细血管通透性增高,抑制蛋清引起的大鼠足肿胀和棉球性大鼠肉芽组织增生,还能抑制巴豆油所致小鼠耳廓肿胀及角叉菜胶所致大鼠足肿胀。 具有抑菌作用。能降低绿脓杆菌感染小鼠的死亡率。本品体外试验对金黄色葡萄球菌、沙门氏菌、痢疾杆菌等有抑制作用。 具有利胆作用。增加大鼠胆汁分泌量。 具有镇痛作用。能抑制醋酸所致小鼠扭体反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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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与其他针对HCV的直接作用抗病毒药物的合用Sovaldi应仅在基于现有数据确认效益大于风险的情况下与其他直接作用抗病毒药品合用。无数据支持Sovaldi与特拉匹韦或博赛泼维联合用药。不推荐此类联合给药(另请参见【药物相互作用】)。2、不建议Sovaldi以单药治疗形式给药,应与其他药品合用来治疗丙型肝炎感染。如果与Sovaldi合用的其他药品被永久停用,那么也应停用Sovaldi(请参见【用法用量】)。在开始使用Sovaldi治疗前,请查阅联合处方药品的处方信息。3、重度心动过缓和心脏传导阻滞。当索磷布韦与另一种直接作用抗病毒药(DAA,包括达拉他韦、西美瑞韦和来迪派韦)及合用药物胺碘酮(加或不加降低心率的其他药物)联合使用时,观测到出现严重心动过缓和心脏传导阻滞情况。尚未确定机制。整个索磷布韦加DAA的临床开发过程中,限制胺碘酮的合用。上述情况可能会危及生命,因此仅在不耐受或禁用其他替代性抗心律失常治疗的情况下,才能在接受Sovaldi和另一种DAA治疗的患者中使用胺碘酮。对于还在服用β受体阻滞剂的患者或有潜在心脏并存病和(或)晚期肝病的患者,在与胺碘酮联合用药时发生症状性心动过缓的风险可能会增加。4、HCV/HBV(乙型肝炎病毒)合并感染。已有报道发现,在直接作用抗病毒药治疗期间或之后,乙型肝炎病毒(HBV)再活化的病例,其中个别报道出现致命情况。在开始治疗前,应对所有患者进行HBV筛查。HBV/HCV合并感染患者有HBV再活化的风险,因此应根据现行临床指南进行监测和管理。5、妊娠以及与利巴韦林合用。当Sovaldi与利巴韦林或聚乙二醇干扰素α/利巴韦林合用时,育龄女性及其男性伴侣在治疗期间以及治疗后一段时间内必须按照利巴韦林处方信息中的建议采取有效的避孕措施。 |
1.过敏体质者慎用。 2.本品药性苦寒,脾胃虚寒者(表现为畏寒喜暖、口淡不渴或喜热饮等)慎用。 3.本品所含苦木有一定毒性,不宜过量、久服。 4.慢性肝炎、肝硬化以及肝癌患者慎用,不可久服,以免加重肝脏病变。 5.用于治疗急性胆囊炎感染时,应密切观察病情变化,若发热、黄疸、上腹痛等症加重时,应及时请外科处理。 6.本品为急性胆囊炎的辅助用药,请在医师指导下与其他药物联合使用。 7.糖尿病患者慎用本品含糖剂型。 8.糖尿病、高血压、心脏病、肾脏病等严重慢性病患者慎用,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9.服用本品症状加重,或出现其他严重症状时,应停药并及时去医院诊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