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清热利湿,凉血解毒,清肝明目。用于大肠湿热所致的泄泻、痢疾、便血、痔血以及肝热目赤,风热咽痛,口舌溃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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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金银花、木棉花、葛花、野菊花、槐花、甘草。辅料为蔗糖。 |
本品为牛眼球经消毒后以乙醇提取除去蛋白质的灭菌水溶液。1ml相当于鲜牛眼球2.5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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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广东恒诚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
杭州国光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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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44021606 |
国药准字H3302208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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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清热利湿,凉血解毒,清肝明目。用于大肠湿热所致的泄泻、痢疾、便血、痔血以及肝热目赤,风热咽痛,口舌溃烂。 |
白内障、角膜炎、沙眼、结膜炎、视网膜病变、视神经萎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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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开水冲服。一次10克,一日1~2次。 |
用法用量:滴入眼睑内,一次12滴,一日34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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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糖尿病患者禁服。 |
使用滴眼液可能导致的副作用包括眼部不适、刺激感、红肿、瘙痒或过敏反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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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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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清热利湿,凉血解毒,清肝明目。用于大肠湿热所致的泄泻、痢疾、便血、痔血以及肝热目赤,风热咽痛,口舌溃烂。 |
白内障、角膜炎、沙眼、结膜炎、视网膜病变、视神经萎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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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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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饮食宜清淡,忌食辛辣、生冷、油腻食物。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3.有慢性结肠炎、溃疡性结肠炎便脓血等慢性病史者,患泄泻后应去医院就诊。4.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5.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6.儿童、孕妇、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
用法用量:滴入眼睑内,一次12滴,一日34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