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清热利湿,凉血解毒,清肝明目。用于大肠湿热所致的泄泻、痢疾、便血、痔血以及肝热目赤,风热咽痛,口舌溃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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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金银花、木棉花、葛花、野菊花、槐花、甘草。辅料为蔗糖。 |
熟地黄、山茱萸(制)、山药、牡丹皮、茯苓、泽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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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广东恒诚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
甘肃河西制药有限责任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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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44021606 |
国药准字Z6202049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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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清热利湿,凉血解毒,清肝明目。用于大肠湿热所致的泄泻、痢疾、便血、痔血以及肝热目赤,风热咽痛,口舌溃烂。 |
滋阴补肾。用于头晕耳鸣,腰膝酸软,遗精盗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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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开水冲服。一次10克,一日1~2次。 |
口服,一次一丸,一日2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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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糖尿病患者禁服。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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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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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清热利湿,凉血解毒,清肝明目。用于大肠湿热所致的泄泻、痢疾、便血、痔血以及肝热目赤,风热咽痛,口舌溃烂。 |
滋阴补肾。用于头晕耳鸣,腰膝酸软,遗精盗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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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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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饮食宜清淡,忌食辛辣、生冷、油腻食物。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3.有慢性结肠炎、溃疡性结肠炎便脓血等慢性病史者,患泄泻后应去医院就诊。4.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5.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6.儿童、孕妇、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
1忌辛辣食物。2不宜在服药期间服感冒药。3服药期间出现食欲不振,胃脘不适,大便稀,腹痛等症状时,应去医院就诊。rbr4服药二周后症状无改善,应去医院就诊。rbr5按照用法用量服用,孕妇、小儿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6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服用。7儿童必须在成的人监护下使用。8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9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