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清热利湿,凉血解毒,清肝明目。用于大肠湿热所致的泄泻、痢疾、便血、痔血以及肝热目赤,风热咽痛,口舌溃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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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金银花、木棉花、葛花、野菊花、槐花、甘草。辅料为蔗糖。 |
熊胆粉。辅料为:硼砂、硼酸、氯化钠、对羟基苯甲酸乙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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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广东恒诚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
云南傣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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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44021606 |
国药准字Z2002541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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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清热利湿,凉血解毒,清肝明目。用于大肠湿热所致的泄泻、痢疾、便血、痔血以及肝热目赤,风热咽痛,口舌溃烂。 |
清热解毒,祛翳明目。用于急、慢性卡他性结膜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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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开水冲服。一次10克,一日1~2次。 |
滴入眼睑内,一次1~3滴,一日3~5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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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糖尿病患者禁服。 |
眼外伤患者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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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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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清热利湿,凉血解毒,清肝明目。用于大肠湿热所致的泄泻、痢疾、便血、痔血以及肝热目赤,风热咽痛,口舌溃烂。 |
清热解毒,祛翳明目。用于急、慢性卡他性结膜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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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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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饮食宜清淡,忌食辛辣、生冷、油腻食物。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3.有慢性结肠炎、溃疡性结肠炎便脓血等慢性病史者,患泄泻后应去医院就诊。4.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5.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6.儿童、孕妇、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
1.本品为外用滴眼药,禁止内服;2.忌烟、酒、辛辣刺激性食物;3.孕妇慎用。儿童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4.本品适用于白睛红赤、目眵胶粘或白睛微红、干涩不适者;5.用药后如有眼痒、眼睑皮肤肿胀潮红加重者,应到医院就诊;6.用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到医院就诊;7.打开瓶盖后,7天内用完;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9.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10.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1.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2.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