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清热利湿,凉血解毒,清肝明目。用于大肠湿热所致的泄泻、痢疾、便血、痔血以及肝热目赤,风热咽痛,口舌溃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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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金银花、木棉花、葛花、野菊花、槐花、甘草。辅料为蔗糖。 |
本品为复方制剂,每10毫升含门冬氨酸78毫克、维生素B65毫克、甘草酸二钾10毫克、盐酸萘甲唑林0.3毫克、甲硫酸新斯的明0.5毫克、马来酸氯苯那敏1毫克。辅料为:薄荷脑、樟脑、苯扎氯铵、氯化钾、乙二胺四乙酸二钠、碳酸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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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广东恒诚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
河北医科大学制药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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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44021606 |
国药准字H200840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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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清热利湿,凉血解毒,清肝明目。用于大肠湿热所致的泄泻、痢疾、便血、痔血以及肝热目赤,风热咽痛,口舌溃烂。 |
用于抗眼疲劳,减轻结膜充血症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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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开水冲服。一次10克,一日1~2次。 |
滴眼,一次1~2滴,一日4~6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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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糖尿病患者禁服。 |
偶见一过性刺激症状,不影响治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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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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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清热利湿,凉血解毒,清肝明目。用于大肠湿热所致的泄泻、痢疾、便血、痔血以及肝热目赤,风热咽痛,口舌溃烂。 |
用于抗眼疲劳,减轻结膜充血症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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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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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饮食宜清淡,忌食辛辣、生冷、油腻食物。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3.有慢性结肠炎、溃疡性结肠炎便脓血等慢性病史者,患泄泻后应去医院就诊。4.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5.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6.儿童、孕妇、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
1.对本品过敏者禁用。2.本品仅限于滴眼用。3.滴眼时,请勿使容器瓶口触及眼睛,使用后应将瓶盖拧紧以免污染药品。4.请勿在佩戴隐形眼镜时使用。5.连续使用本品数日后症状未有改善时,请停止使用并请教眼科医师或药剂师。6.有青光眼或眼睛有剧痛感的患者,在使用本品前,请先接受医师或药剂师的指导。7.当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用。8.儿童必须在成人的监护下使用。9.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