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温经祛风,活血化瘀。用于产后眩晕,四肢酸痛无力,痛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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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毛鸡(除去毛、内脏)、当归、川芎、白芷、红花、赤芍、桃仁、千年健、茯苓。辅料为蔗糖。 |
本品主要成份为:氧氟沙星,辅料为玻璃酸钠、卡波姆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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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广东恒诚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
沈阳兴齐眼药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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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44023390 |
国药准字H1094017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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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温经祛风,活血化瘀。用于产后眩晕,四肢酸痛无力,痛经。 |
适用于治疗细菌性结膜炎、角膜炎、角膜溃疡、泪囊炎、术后感染等外眼感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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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15~30毫升,一日3~4次。 |
局部用药,涂于眼睑内。一日3次,一次适量。或遵医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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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孕妇禁用。肝肾功能不全及对酒精过敏者禁服。 |
偶尔有一过性刺激症状,不影响用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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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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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尚不明确。儿童用药:尚不明确。老年用药: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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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温经祛风,活血化瘀。用于产后眩晕,四肢酸痛无力,痛经。 |
适用于治疗细菌性结膜炎、角膜炎、角膜溃疡、泪囊炎、术后感染等外眼感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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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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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忌食生冷食物,不宜洗凉水澡。2.感冒发热,喉痛,眼赤等不宜服用。患有其他疾病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3.月经过多者不宜选用。不胜酒力者慎用。4.治疗痛经,宜在经前3~5天开始服药,连服1周,如有生育要求,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5.服药后痛经不减轻,或重度痛经者,应到医院诊治。6.本品含乙醇(酒精)35%~45%,服药后不得驾驶机、车、船、从事高空作业、机械作业及操作精密仪器。7.严格按用法用量服用,本品不宜长期服用。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9.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本品不宜长期使用。 2.用中出现过敏症状,应立即停止使用。 3.用药时管口勿接触眼部。 4.当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5.开启后最多可使用四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