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本品为正常细胞保护剂,主要用于各种癌症的辅助治疗。在对肺癌、卵巢癌、乳腺癌、鼻咽癌、骨肿瘤、消化道肿瘤、血液系统肿瘤等多种癌症患者进行化疗前应用本品,可明显减轻化疗药物所产生的肾脏、骨髓、心脏、耳及神经系统的毒性,而不降低化疗药物的药效。放疗前应用本品可显著减少口腔干燥和粘膜炎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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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品信息 | |||
| 主要成分 |
主要成分为氨磷汀。 |
主要成份为:司莫司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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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产企业 |
美罗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浙江瑞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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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10403 |
国药准字H3302080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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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明 | |||
| 作用与功效 |
本品为正常细胞保护剂,主要用于各种癌症的辅助治疗。在对肺癌、卵巢癌、乳腺癌、鼻咽癌、骨肿瘤、消化道肿瘤、血液系统肿瘤等多种癌症患者进行化疗前应用本品,可明显减轻化疗药物所产生的肾脏、骨髓、心脏、耳及神经系统的毒性,而不降低化疗药物的药效。放疗前应用本品可显著减少口腔干燥和粘膜炎的发生。 |
本品脂溶性强,可通过血脑屏障,进入脑脊液,常用于脑原发肿瘤及转移瘤。与其它药物合用可治疗恶性淋巴瘤,胃癌,大肠癌,黑色素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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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用法用量 |
成人及老年病人一般用量是30-90mg加入0.9%生理盐水或5%葡萄糖250-500mL中,静脉点滴1-4小时以上。用于一个疗程的治疗总量取决于病人治疗前的血清钙水平。下表为根据治疗前血钙浓度而改进的本药治疗总量: 总量可以1次滴注,亦可在2-4日中分次滴注。每个疗程的最大总量为90mg。治疗肿瘤引起的高钙血症,滴注速率不应超过15-30mg/2小时,在滴注溶液中,本药的浓度不应大于15mg/125mL。注射后24-48小时,血清钙水平明显下降,在多数情况下,3-7天内可获得正常的血钙水平。若血钙未达正常,可重复治疗直至血钙降至正常,但随着疗程次数的增多,疗效会减低。 |
口服100~200mg/m2,顿服,每6~8周一次,睡前与止吐剂、安眠药同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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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副作用 |
1、低血压及低血钙患者慎用。 2、对阿米福汀(氨磷汀)注射用有过敏史及对甘露醇过敏患者禁用。 |
骨髓抑制,呈延迟性反应,有累计毒性。白细胞或血小板减少最低点出现在4~6周,一般持续5~10天,个别可持续数周,一般6~8周可恢复;服药后可有胃肠道反应;肝肾功因与较高浓度药物接触,可影响器官功能;乏力,轻度脱发;偶见全身皮疹,可抑制睾丸与卵巢功能,引起闭经及精子缺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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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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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分 |
本品为正常细胞保护剂,主要用于各种癌症的辅助治疗。在对肺癌、卵巢癌、乳腺癌、鼻咽癌、骨肿瘤、消化道肿瘤、血液系统肿瘤等多种癌症患者进行化疗前应用本品,可明显减轻化疗药物所产生的肾脏、骨髓、心脏、耳及神经系统的毒性,而不降低化疗药物的药效。放疗前应用本品可显著减少口腔干燥和粘膜炎的发生。 |
本品脂溶性强,可通过血脑屏障,进入脑脊液,常用于脑原发肿瘤及转移瘤。与其它药物合用可治疗恶性淋巴瘤,胃癌,大肠癌,黑色素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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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理作用 |
1、头晕、恶心、呕吐、乏力等,但患者可耐受。 2、用药期间,一过性的血压轻度下降,一般5~15分钟内缓解,小于3%的患者因血压降低明显而需停药。 3、推荐剂量下,小于1%的患者出现血钙浓度轻度降低。 4、个别患者可出现轻度嗜睡、喷嚏、面部温热感等。 药物互相作用: |
本品为细胞周期非特异性药物,对处于G1-S边界,或S早期的细胞最敏感,对G2期也有抑制作用。本品进入体内后其分子从氨甲酰胺键处断裂为两部分,一为氯乙胺部分,将氯解离形成乙烯碳正离子,发挥烃化作用,使DNA链断裂,RNA及蛋白质受到烃化,这与抗肿瘤作用有关;另一部分为氨甲酰基部分变为异氰酸酯,或再转化为氨甲酸,以发挥氨甲酰化作用,主要与蛋白质特别是其中的赖氨酸末端的氨基等反应,这主要与骨髓毒性作用有关,氨甲酰化还破坏一些酶蛋白使DNA被破坏后难以修复,这有助于抗癌作用。本品与其它烷化剂并无交叉耐药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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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意事项 |
1、由于用药时可能引起短暂的低血压反应,故注意采用平卧位。 2、阿米福汀(氨磷汀)注射用只有在放化疗前即刻使用才显示出有效的保护作用,而在放化疗前或后数小时应用则无保护作用,这与其药代动力学相符合。 |
骨髓抑制、感染、肝肾功能不全者慎用;用药期间应密切注意血象、血尿素氮、尿酸、肌酐清除率、血胆红素、转氨酶的变化、肺功能。 老年人易有肾功能减退,可影响排泄,应慎用。 本品可抑制身体免疫机制,使疫苗接种不能激发身体抗体产生。用药结束后三个月内不宜接种活疫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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