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本品为正常细胞保护剂,主要用于各种癌症的辅助治疗。在对肺癌、卵巢癌、乳腺癌、鼻咽癌、骨肿瘤、消化道肿瘤、血液系统肿瘤等多种癌症患者进行化疗前应用本品,可明显减轻化疗药物所产生的肾脏、骨髓、心脏、耳及神经系统的毒性,而不降低化疗药物的药效。放疗前应用本品可显著减少口腔干燥和粘膜炎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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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品信息 | |||
| 主要成分 |
主要成分为氨磷汀。 |
麻黄、石膏、苦杏仁、瓜蒌、板蓝根、金银花、甘草。辅料为糊精、蔗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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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产企业 |
美罗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肇庆星湖制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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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10403 |
国药准字Z440227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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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明 | |||
| 作用与功效 |
本品为正常细胞保护剂,主要用于各种癌症的辅助治疗。在对肺癌、卵巢癌、乳腺癌、鼻咽癌、骨肿瘤、消化道肿瘤、血液系统肿瘤等多种癌症患者进行化疗前应用本品,可明显减轻化疗药物所产生的肾脏、骨髓、心脏、耳及神经系统的毒性,而不降低化疗药物的药效。放疗前应用本品可显著减少口腔干燥和粘膜炎的发生。 |
宣肺、清热,止咳、祛痰。用于上呼吸道感染引起的咳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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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用法用量 |
成人及老年病人一般用量是30-90mg加入0.9%生理盐水或5%葡萄糖250-500mL中,静脉点滴1-4小时以上。用于一个疗程的治疗总量取决于病人治疗前的血清钙水平。下表为根据治疗前血钙浓度而改进的本药治疗总量: 总量可以1次滴注,亦可在2-4日中分次滴注。每个疗程的最大总量为90mg。治疗肿瘤引起的高钙血症,滴注速率不应超过15-30mg/2小时,在滴注溶液中,本药的浓度不应大于15mg/125mL。注射后24-48小时,血清钙水平明显下降,在多数情况下,3-7天内可获得正常的血钙水平。若血钙未达正常,可重复治疗直至血钙降至正常,但随着疗程次数的增多,疗效会减低。 |
开水冲服。2岁以内一次1克;3至4岁一次1.5克,5至7岁一次2克,一日3~4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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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副作用 |
1、低血压及低血钙患者慎用。 2、对阿米福汀(氨磷汀)注射用有过敏史及对甘露醇过敏患者禁用。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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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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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分 |
本品为正常细胞保护剂,主要用于各种癌症的辅助治疗。在对肺癌、卵巢癌、乳腺癌、鼻咽癌、骨肿瘤、消化道肿瘤、血液系统肿瘤等多种癌症患者进行化疗前应用本品,可明显减轻化疗药物所产生的肾脏、骨髓、心脏、耳及神经系统的毒性,而不降低化疗药物的药效。放疗前应用本品可显著减少口腔干燥和粘膜炎的发生。 |
宣肺、清热,止咳、祛痰。用于上呼吸道感染引起的咳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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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理作用 |
1、头晕、恶心、呕吐、乏力等,但患者可耐受。 2、用药期间,一过性的血压轻度下降,一般5~15分钟内缓解,小于3%的患者因血压降低明显而需停药。 3、推荐剂量下,小于1%的患者出现血钙浓度轻度降低。 4、个别患者可出现轻度嗜睡、喷嚏、面部温热感等。 药物互相作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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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意事项 |
1、由于用药时可能引起短暂的低血压反应,故注意采用平卧位。 2、阿米福汀(氨磷汀)注射用只有在放化疗前即刻使用才显示出有效的保护作用,而在放化疗前或后数小时应用则无保护作用,这与其药代动力学相符合。 |
1.忌辛辣、生冷、油腻食物。 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 3.婴儿及糖尿病患儿遵医嘱。 4.高血压、心脏病患儿慎用。脾虚易腹泻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5.本品是以清宣肺热,止咳平喘为主,可以在小儿发热初起,咳嗽不重的情况下服用,若见高热痰多,气促鼻煽者应及时去医院就诊。 6.咳嗽久治不愈,或频咳伴吐,应去医院就诊。 7.发热体温超过38.5℃的患者,应去医院就诊。 8.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9.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10.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11.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2.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3.如正在如与其他药物同时使用可能会发生药物相互作用,详情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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