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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首乌颗粒

制首乌颗粒

非处方药 非医保

贵州汉方药业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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功能主治:补肝肾,益精血,乌须发,强筋骨。用于血虚萎黄,眩晕耳鸣,须发早白,腰膝酸软,肢体麻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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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首乌颗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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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制首乌颗粒
制首乌颗粒
田七痛经胶囊
田七痛经胶囊
主要成分

制何首乌。

三七、五灵脂、蒲黄、延胡索、川芎、木香、小茴香、冰片。

生产企业

贵州汉方药业有限公司

云南白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Z52020169

国药准字Z53021392

说明
作用与功效

补肝肾,益精血,乌须发,强筋骨。用于血虚萎黄,眩晕耳鸣,须发早白,腰膝酸软,肢体麻木。

通调气血,止痛调经。用于经期腹痛及因寒所致的月经失调。

用法用量

开水冲服,一次14克,一日2次。

口服。经期或经前5天一次3~5粒,一日3次,经后可继续服用,一次3~5粒,一日2~3次。

副作用

忌辛辣食物。

尚不明确。

禁忌

成分

补肝肾,益精血,乌须发,强筋骨。用于血虚萎黄,眩晕耳鸣,须发早白,腰膝酸软,肢体麻木。

通调气血,止痛调经。用于经期腹痛及因寒所致的月经失调。

药理作用

尚不明确。

注意事项

1.忌辛辣食物。2.感冒病人不宜服用。3.服药二周或服药期间症状无改善,或症状加重,或出现新的严重症状,应立即停药并去医院就诊。4.按照用法用量服用,小儿、孕妇、糖尿病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5.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6.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7.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8.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9.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1.经期忌生冷饮食、不宜洗凉水澡。 2.服本药时不宜同时服用人参或其制剂。 3.气血亏虚所致的痛经、月经失调不宜选用,其表现为经期或经后小腹隐痛喜按。 4.痛经伴月经失调或伴有其他疾病者,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 5.服药后痛经不减轻,或重度痛经者,应到医院诊治。 6.有生育要求(未避孕)宜经行当日起服用至痛经缓解。 7.按用法用量使用,长期服用应向医师咨询。 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9.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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