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清胃泻火,解毒消肿。用于肺胃火盛所致的口舌生疮,齿龈、咽喉肿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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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黄连,石膏,桔梗,甘草,知母,玄参,地黄,牡丹皮,天花粉,连翘,栀子,黄柏,黄芩,赤芍。 |
详见说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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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山西天生制药有限责任公司 |
百花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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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14021612 |
国药准字Z2002575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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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清胃泻火,解毒消肿。用于肺胃火盛所致的口舌生疮,齿龈、咽喉肿痛。 |
疏风解表,清热通窍。用于急性鼻炎(伤风鼻塞),慢性单纯性鼻炎,过敏性鼻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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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9克,一日2次。 |
喷鼻,一次喷2下,一日2~3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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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孕妇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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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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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清胃泻火,解毒消肿。用于肺胃火盛所致的口舌生疮,齿龈、咽喉肿痛。 |
疏风解表,清热通窍。用于急性鼻炎(伤风鼻塞),慢性单纯性鼻炎,过敏性鼻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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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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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忌烟、酒及辛辣食物。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3.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4.服药后大便次数增多且不成形者,应酌情减量。5.孕妇慎用。儿童、哺乳期妇女、年老体弱及脾虚便溏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6.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本品为外用药,禁止内服。2.忌烟酒、辛辣、鱼腥食物。3.切勿接触眼睛,鼻粘膜损伤者慎用。4.不宜在用药期间同时服用温补性中药。5.儿童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6.切勿置本品于近火及高温处并严禁剧烈碰撞,使用时勿近明火。7.用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8.对本品及酒精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9.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