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清胃泻火,解毒消肿。用于肺胃火盛所致的口舌生疮,齿龈、咽喉肿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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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黄连,石膏,桔梗,甘草,知母,玄参,地黄,牡丹皮,天花粉,连翘,栀子,黄柏,黄芩,赤芍。 |
溴芬酸钠水合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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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山西天生制药有限责任公司 |
SENJUPHARMACEUTICALCO.,LTD.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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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14021612 |
H2015024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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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清胃泻火,解毒消肿。用于肺胃火盛所致的口舌生疮,齿龈、咽喉肿痛。 |
外眼部及前眼部的炎症性疾病的对症疗法(结膜炎,巩膜炎,术后炎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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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9克,一日2次。 |
通常一次1~2滴,一日2次滴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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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对本药品成分有过敏史者禁用。本品禁止用于服用阿司匹林等药物引起的哮喘、荨麻疹或过敏反应的患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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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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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清胃泻火,解毒消肿。用于肺胃火盛所致的口舌生疮,齿龈、咽喉肿痛。 |
外眼部及前眼部的炎症性疾病的对症疗法(结膜炎,巩膜炎,术后炎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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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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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忌烟、酒及辛辣食物。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3.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4.服药后大便次数增多且不成形者,应酌情减量。5.孕妇慎用。儿童、哺乳期妇女、年老体弱及脾虚便溏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6.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给药途径:仅限滴眼使用。2.给药时:滴眼时,应注意药瓶前端不要直接接触眼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