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清热解毒,凉血利咽。用于肺胃热盛所致的咽喉肿痛、口咽干燥;急性扁挑体炎见上述证候者。
查看说明书药品对比
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板蓝根等。 |
芦荟、盒果藤、玫瑰花、诃子肉、乳香、西红花、司卡摩尼亚脂。辅料为蔗糖、淀粉。 |
|
生产企业 |
太极集团四川南充制药有限公司 |
黑龙江省济仁药业有限公司 |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51020153 |
国药准字Z20093302 |
|
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清热解毒,凉血利咽。用于肺胃热盛所致的咽喉肿痛、口咽干燥;急性扁挑体炎见上述证候者。 |
清除异常黑胆质及胆液质,除障明目。用于白内障。 |
|
用法用量 |
开水冲服,一次5—10克(含蔗糖),一日3—4次。 |
口服,一次5~7片,一日1次。 |
|
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
禁忌 |
|
|
|
成分 |
清热解毒,凉血利咽。用于肺胃热盛所致的咽喉肿痛、口咽干燥;急性扁挑体炎见上述证候者。 |
清除异常黑胆质及胆液质,除障明目。用于白内障。 |
|
药理作用 |
尚不明确 |
||
注意事项 |
1.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2. 风寒感冒者不宜使用;3. 服药期间忌食辛辣、生冷食物;4. 过敏体质者慎用;5. 儿童应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
1.忌烟、酒及辛辣食物。 2.患慢性腹泻、痢疾及月经过多者不宜服用。 3.服药期间不宜同时服用止泻药。 4.服用二周症状无改善者,应去医院就诊。 5.按用法用量服用;儿童、孕妇应在医师的指导下服用。 6.长期服用,应向医师咨询。 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9.儿童必须在成人的监护下使用。 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