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本品为中枢性镇咳药。主要用于干咳。适用于上呼吸道感染、急性或慢性支气管炎、支气管哮喘、肺结核。亦可用于因吸入刺激物引起的刺激性干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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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品信息 | |||
| 主要成分 |
氢溴酸右美沙芬。 |
本药的主要成分是沙丁胺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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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产企业 |
珠海联邦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中山分公司 |
Glaxo Wellcome Operations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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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13204 |
注册证号H2014002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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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明 | |||
| 作用与功效 |
本品为中枢性镇咳药。主要用于干咳。适用于上呼吸道感染、急性或慢性支气管炎、支气管哮喘、肺结核。亦可用于因吸入刺激物引起的刺激性干咳。 |
本品适用于对传统治疗方法无效的慢性支气管痉挛的常规处理及治疗严重的急性哮喘发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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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用法用量 |
口服。成人一次10-20ml,一日3-4次。儿童按每日每公斤体重1ml美沙芬(约... |
详见说明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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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副作用 |
偶有头晕,轻度嗜睡,口干、便秘及恶心等。 |
骼肌肉可能有轻微震颤现象,通常手部较为明显。服用-肾上腺素受体激动剂的病人一般有此症状。偶见有头痛的病例报告。有些病人可能会有外周血管舒张及轻微的代偿性心率加速的情况发生。肌肉痉挛症状亦曾有报告,但十分罕有。过敏反应包括血管神经性水肿、荨麻疹、支气管痉挛、低血压、虚脱等病例亦曾有报告,但十分罕有。正如使用其他吸入治疗法一样,给药后可能会立刻引起反常性支气管痉挛及增加有响声地呼吸,应立即给予另一类含有此药物成分的制药,或一个不同的有快速缓解效用支气管扩张剂,若有此症状,应即时停止吸用本药,评估病人的状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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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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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妊娠:只有当用药后对孕妇预期的收益大于对胎儿的危险时,方可使用。与其它大多数药物一样,有关人类在妊娠早期应用沙丁胺醇的安全性的研究报道非常少见;但是,对动物的研究表明,当剂量非常高时,它会对胎儿造成某些危害。 哺乳:由于沙丁胺醇可能由乳汁分泌,故正在哺乳的母亲应慎用。尚不清楚沙丁胺醇是否对新生儿有害处,在使用前应权衡利弊,除非对母亲的预期收益大于对新生儿的潜在危险,否则不推荐哺乳妇女使用。儿童用药:12岁以下儿童的最小起始剂量为将0.5ml雾化溶液(含2.5mg沙丁胺醇),用注射用生理盐水稀释至2至2.5ml。用药方式同成人。然而某些儿童可能需要高达5.0mg的沙丁胺醇。间歇疗法可每日重复四次。老年用药:同成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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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分 |
本品为中枢性镇咳药。主要用于干咳。适用于上呼吸道感染、急性或慢性支气管炎、支气管哮喘、肺结核。亦可用于因吸入刺激物引起的刺激性干咳。 |
本品适用于对传统治疗方法无效的慢性支气管痉挛的常规处理及治疗严重的急性哮喘发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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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理作用 |
为中枢性镇咳药,对咳嗽中枢有选择性抑制作用,从而起到镇咳作用。止咳作用起效快,抑制咳嗽程序显著,不具有镇痛作用,长期使用未发现耐受性和成瘾性,治疗剂量也不抑制呼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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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意事项 |
1.1岁以下儿童使用本品时请咨询医师。 2.用药7天,症状未缓解,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3.哮喘患者、痰多的患者、肝肾功能不全患者慎用。 4.孕妇慎用。 5.服药期间不得驾驶机、车、船、从事高空作业、机械作业及操作精密仪器。 6.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7.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8.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0.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2.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3. 患有高血压、心脏病、糖尿病等患者应在医生指导下使用;4. 避免与单胺氧化酶抑制剂、三环抗抑郁药等药物同时使用;5. 过量使用可能导致心悸、震颤等不良反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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