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用于敏感病菌所致的急性咽炎、扁桃体炎、中耳炎、支气管炎和肺炎等呼吸道感染,泌尿生殖系统感染及皮肤软组织感染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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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分为头孢拉定 |
普拉洛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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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辽宁华瑞联合制药有限公司 |
山东海山药业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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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65965 |
国药准字H2009382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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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用于敏感病菌所致的急性咽炎、扁桃体炎、中耳炎、支气管炎和肺炎等呼吸道感染,泌尿生殖系统感染及皮肤软组织感染等。 |
外眼及眼前节炎症性疾病、过敏性结膜炎、角膜炎、巩膜炎、葡萄膜炎、眼睑炎、泪囊炎、术后炎症、外伤性眼炎、异物性眼炎、辐射性眼炎、药物性眼炎、暴露性角膜炎、细菌性结膜炎、病毒性结膜炎、真菌性角膜炎、过敏性角膜炎、角膜损伤、角膜异物、角膜手术后、白内障手术后、青光眼手术后、屈光手术后、视网膜手术后、激光手术后、人工晶体植入术后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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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成人一次0.25~0.5g(1~2粒),每6小时1次,一日最高剂量为4g(16粒)。儿童按体重一次25~50mg/kg,每6小时1次。 |
成人及儿童每次12滴,每日34次,或遵医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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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对头孢菌素过敏者及有青霉素过敏性休克或即刻反应史者禁用本品。 |
滴眼液可能引起眼部不适、刺激感、瘙痒、红肿等局部反应。罕见过敏反应,如皮疹、呼吸困难。长期使用可能影响角膜上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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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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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用于敏感病菌所致的急性咽炎、扁桃体炎、中耳炎、支气管炎和肺炎等呼吸道感染,泌尿生殖系统感染及皮肤软组织感染等。 |
外眼及眼前节炎症性疾病、过敏性结膜炎、角膜炎、巩膜炎、葡萄膜炎、眼睑炎、泪囊炎、术后炎症、外伤性眼炎、异物性眼炎、辐射性眼炎、药物性眼炎、暴露性角膜炎、细菌性结膜炎、病毒性结膜炎、真菌性角膜炎、过敏性角膜炎、角膜损伤、角膜异物、角膜手术后、白内障手术后、青光眼手术后、屈光手术后、视网膜手术后、激光手术后、人工晶体植入术后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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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本品不良反应较轻,发生率也较低,约6%。恶心、呕吐、腹泻、上腹部不适等胃肠道反应较为常见。药疹发生率约1%~3%,伪膜性肠炎、嗜酸粒细胞增多、直接Coombs试验阳性反应、周围血象白细胞及中性粒细胞减少等见于个别患者。少数患者可出现暂时性血尿素氮升高,血清氨基转移酶、血清碱性磷酸酶一过性升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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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适用于敏感菌所致的急性咽炎、扁桃体炎、中耳炎、支气管炎和肺炎等呼吸道感染、泌尿生殖道感染及皮肤软组织感染等。本品为口服制剂,不宜用于严重感染。请仔细阅读说明书并遵医嘱使用。 |
成人及儿童每次12滴,每日34次,或遵医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