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滋阴清肺,止咳平喘。用于肺肾两虚,阴虚肺热所致的虚劳咳喘、气短烦热、胸满郁闷、自汗盗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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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蛤蚧、瓜蒌子、麻黄、石膏、黄芩、黄连、苦杏仁(炒)、紫苏子(炒)、紫菀、百合、麦冬、甘草等14味。 |
金银花提取物、黄芩提取物。辅料为棕榈油、食用棕榈油、卵磷脂、蜂蜡、大豆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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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吉林省华侨药业有限公司 |
石药集团欧意药业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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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20113088 |
国药准字Z2008065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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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滋阴清肺,止咳平喘。用于肺肾两虚,阴虚肺热所致的虚劳咳喘、气短烦热、胸满郁闷、自汗盗汗。 |
清热,解毒,消炎。用于急慢性桃体炎,急慢性咽喉炎,上吸吸道感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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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水蜜丸一次5~6克,小蜜丸一次9克,大蜜丸一次1丸,一日2次。 |
口服。一次2~4粒,一日4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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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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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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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滋阴清肺,止咳平喘。用于肺肾两虚,阴虚肺热所致的虚劳咳喘、气短烦热、胸满郁闷、自汗盗汗。 |
清热,解毒,消炎。用于急慢性桃体炎,急慢性咽喉炎,上吸吸道感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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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
注意事项 |
1.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 |
1.忌烟酒、辛辣、鱼腥食物。 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 3.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4.儿童、孕妇、哺乳期妇女、年老体弱、脾虚大便溏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5.扁桃体有化脓或发热体温超过38.5℃的患者应去医院就诊。 6.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7.对该药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8.该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0.请将该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该药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