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清热利咽,消肿止痛。用于肺胃蕴热所致的咽部红肿、咽痛、失音声哑、口干舌燥、干咳少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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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青果、金银花、黄芩、北豆根、麦冬、玄参、白芍、桔梗。 |
羚羊角粉、赤芍、板蓝根、连翘、金银花、知母、天花粉、琥珀、甘草、朱砂、石膏、冰片、栀子、芦根、水牛角浓缩粉、川贝母、桔梗、僵蚕(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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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河北奥星集团药业有限公司 |
哈尔滨儿童制药厂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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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13021479 |
国药准字Z2302322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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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清热利咽,消肿止痛。用于肺胃蕴热所致的咽部红肿、咽痛、失音声哑、口干舌燥、干咳少痰。 |
清热泻火,凉血解毒,化痰息风。用于温热病,高热神昏,烦燥口渴,痉厥抽搐及小儿肺热咳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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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8克,一日2次。 |
口服,一次1g,一日2次,周岁以下儿童酌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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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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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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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清热利咽,消肿止痛。用于肺胃蕴热所致的咽部红肿、咽痛、失音声哑、口干舌燥、干咳少痰。 |
清热泻火,凉血解毒,化痰息风。用于温热病,高热神昏,烦燥口渴,痉厥抽搐及小儿肺热咳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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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
注意事项 |
. 忌辛辣食物 |
1.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2.儿童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3.对本品过敏者禁用;4.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