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主要用于脆性增加的毛细血管出血症,也用于高血压脑病、脑出血、视网膜出血、出血性紫癜、急性出血性肾炎、再发性鼻出血、创伤性肺出血、产后出血等的辅助治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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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品信息 |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为复方制剂,其组分为:芦丁与维生素C | 本品每瓶含主要成份氟米龙5毫克。辅料为:氯化钠、聚乙烯醇、磷酸氢二钠、磷酸二氢钠、聚山梨酯80、依地酸二钠、苯扎溴铵(0.004%)。 化学名称:6a-甲基-11β,17-二羟基-9a-氟-1,4-二烯-3,20-孕二酮。 分子式:C,H2gFO分子量:376.47。 | |
| 生产企业 | 吉林省长恒药业有限公司 | 津药永光(河北)制药有限公司(原天津金耀集团河北永光制药有限公司) | |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2020947 | 国药准字H20010693 | |
| 说明 | |||
| 作用与功效 | 主要用于脆性增加的毛细血管出血症,也用于高血压脑病、脑出血、视网膜出血、出血性紫癜、急性出血性肾炎、再发性鼻出血、创伤性肺出血、产后出血等的辅助治疗。 | 过敏性眼炎、非细菌性结膜炎、眼睑炎、春季卡他性角结膜炎、紫外线角膜损伤、沙眼等症状。 | |
| 用法用量 | 成人常用量口服,一次1~2片,每日3次。 | 成人和儿童:每次12滴,每日34次,或按医嘱。 | |
| 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使用该药物可能导致眼部不适、视力模糊、眼压升高、过敏反应、白内障等副作用。 | |
| 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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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分 | 主要用于脆性增加的毛细血管出血症,也用于高血压脑病、脑出血、视网膜出血、出血性紫癜、急性出血性肾炎、再发性鼻出血、创伤性肺出血、产后出血等的辅助治疗。 | 过敏性眼炎、非细菌性结膜炎、眼睑炎、春季卡他性角结膜炎、紫外线角膜损伤、沙眼等症状。 | |
| 药理作用 | 尚不明确 | ||
| 注意事项 | 本品在体内几乎不被吸收,故口服其疗效不确切。 | 成人和儿童:每次12滴,每日34次,或按医嘱。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