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用于预防和治疗烟酸缺乏症,如糙皮病等。
查看说明书药品对比
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份为烟酰胺。 |
穿心莲、溪黄草、苦木。 |
|
生产企业 |
广东雷允上药业有限公司 |
广东万年青制药有限公司 |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44022992 |
国药准字Z44023159 |
|
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用于预防和治疗烟酸缺乏症,如糙皮病等。 |
清热,祛湿,利胆。用于肝胆湿热所致的胁痛、口苦;急性胆囊炎、胆管炎见上述证候者。 |
|
用法用量 |
口服,成人,一次1-4片,一日10片。 |
口服。一次3片,一日3次。 |
|
副作用 |
尚未明确。 |
恶心、呕吐、腹痛、腹泻、皮疹、头晕、头痛、乏力、过敏样反应、过敏性休克、全身抽搐、失眠、心悸、呼吸困难等。 |
|
禁忌 |
|
|
|
成分 |
用于预防和治疗烟酸缺乏症,如糙皮病等。 |
清热,祛湿,利胆。用于肝胆湿热所致的胁痛、口苦;急性胆囊炎、胆管炎见上述证候者。 |
|
药理作用 |
1.常见皮肤潮红和瘙痒。2.偶见头晕、恶心、食欲缺乏等,但可逐渐适应,症状自行消失。 |
||
注意事项 |
1.症状消失后应停药。2.孕妇及哺乳期妇女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3.烟酰胺无扩张血管作用,服用降血压药的高血压患者需要补充烟酸时可用本品。4.儿童用量请咨询医师或药师。5.如服用过量或出现严重不良反应,应立即就医。6.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7.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8.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0.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非肝胆湿热症患者,如脾胃虚寒证等不宜使用。 2.过敏体质者慎用。 3.肝肾功能不全者慎用,如使用应定期监测肝肾功能。 4.合并胆道梗阻时不宜使用。 5.使用过程中应密切观察病情变化,如发热,黄疸、上腹痛等症加重时应及时请外科诊治。6.本品中苦木有小毒,不宜久服。 7.本品疗程建议不超过2周。 8.服药期间饮食宜清淡,忌食油腻及辛辣食物,并戒酒。 9.孕妇慎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