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预防和治疗常年性及季节性过敏性鼻炎,其症状主要有鼻痒、鼻阻、流鼻涕、打喷嚏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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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曲安奈德。 |
本品主要成份为:利福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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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江西珍视明药业有限公司 |
广东华南药业集团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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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10780 |
国药准字H4402077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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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预防和治疗常年性及季节性过敏性鼻炎,其症状主要有鼻痒、鼻阻、流鼻涕、打喷嚏等。 |
1.本品与其他抗结核药联合用于各种结核病的初治与复治,包括结核性脑膜炎的治疗。 2.本品与其他药物联合用于麻风、非结核分枝杆菌感染的治疗。 3.本品与万古霉素(静脉)可联合用于甲氧西林耐药葡萄球菌所致的严重感染。利福平与红霉素联合方案用于军团菌属严重感染。 4.用于无症状脑膜炎奈瑟菌带菌者,以消除鼻咽部脑膜炎奈瑟菌;但不适用于脑膜炎奈瑟菌感染的治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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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鼻腔内喷雾治疗。用前应充分振摇,使均匀。当使用次数超过120次后,每揿的实际给药... |
口服。 1.抗结核治疗:成人,口服,一日0.45g~0.60g(3~4粒),空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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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1、偶见鼻、咽部干燥或烧灼感,喷嚏或轻微鼻出血、头痛等,但一般不需要停药,随着身体对本品的适应,上述症状随之消失。若发现鼻分泌物呈黄色或绿色、感觉有异味、鼻部或咽部有较严重的刺痛感或流鼻血,请向医生咨询。 2、极少数病人可能发生眼压升高、鼻中隔穿孔。 |
1.消化道反应:最为多见,口服本品后可出现厌食、恶心、呕吐、上腹部不适、腹泻等胃肠道反应,发生率为1.7%--4.0%,但均能耐受。 2.肝毒性为本品的主要不良反应,发生率约为1%。在疗程最初数周内,少数患者可出现血清氨基转移酶升高、肝肿大和黄疸,大多数为无症状的血清氨基转移酶一过性升高,在疗程中可自行恢复,老年人、酗酒者、营养不良、原有肝病或其他因素造成肝功能异常者较易发生。 3.变态反应:大剂量间歇疗法后偶可见出现“流感样症候群”,表现为畏寒、寒战、发热、不适、呼吸困难、头昏、嗜睡及肌肉疼痛等,发生频率与剂量大小及间歇时间有明显关系。偶见发生急性溶血或肾功能衰竭,目前认为其产生机制属过敏反应。 4.其他:患者服用本品后,大小便、唾液、痰液、泪液等可呈橘红色。偶见白细胞减少、凝血酶原时间缩短、头痛、眩晕、视力障碍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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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或遵医嘱。 儿童用药:6-12岁的儿童:每天一次,每次每鼻孔一揿(110μg/天),每日最大推荐剂量为:每天一次,每次每鼻孔两揿(220μg/天)。 老年用药:用量同成年人。 |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1.利福平可透过胎盘,动物实验曾引起畸胎,人类尚无致畸报道,但目前无足够资料表明可在妊娠期安全应用。2.李福平可由乳汁排泄,哺乳期妇女用药应权衡利弊后决定是否用药。 儿童用药:本品在5岁以下小儿应用的安全性尚未确立。婴儿慎用。 老年用药:老年患者肝功能有所减退,用药量应酌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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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预防和治疗常年性及季节性过敏性鼻炎,其症状主要有鼻痒、鼻阻、流鼻涕、打喷嚏等。 |
1.本品与其他抗结核药联合用于各种结核病的初治与复治,包括结核性脑膜炎的治疗。 2.本品与其他药物联合用于麻风、非结核分枝杆菌感染的治疗。 3.本品与万古霉素(静脉)可联合用于甲氧西林耐药葡萄球菌所致的严重感染。利福平与红霉素联合方案用于军团菌属严重感染。 4.用于无症状脑膜炎奈瑟菌带菌者,以消除鼻咽部脑膜炎奈瑟菌;但不适用于脑膜炎奈瑟菌感染的治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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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药理作用 曲安奈德属曲安西龙的衍生物,为一种强效的糖皮质激素。具有明显的抗过敏作用,可明显减轻过敏性鼻炎的鼻腔症状。糖皮质激素抗过敏的确切机制尚不清楚。 毒理研究 生殖毒性:雌、雄大鼠口服曲安奈德剂量达15μg/kg(按体表面积计算,相当于成人鼻腔给药每日最大推荐量的1/2)时,对怀孕率无影响;给药剂量等于和大于5μg/kg(同上计算,相当于成人鼻腔给药每日最大推荐量的1/5)时,出现吸收胎和死胎数增加,仔鼠体重和存活率降低;剂量为1μg/kg(同上计算,相当于成人鼻腔给药每日最大推荐量的1/30)时未见上述反应。曲安奈德喷雾剂吸入给药对大鼠、兔、猴均表现出致畸作用。对上述各种动物的致畸剂量分别为大鼠20μg/kg、家兔20μg/kg、猴500μg/kg(同上计算,分别相当于成人鼻腔给药每日最大推荐量的7/10、2、37倍),大鼠和家兔表现出的剂量相关性致畸表现为腭裂、脑积水和中轴骨骼缺陷,而猴表现出的致畸作用为颅骨畸形。尚无怀孕妇女的充分和严格对照的临床研究。只有在本品对胎儿的潜在利益大于潜在危害时,才能在怀孕期使用本品。 致癌性:大鼠连续2年口服曲安奈德剂量达1μg/kg(同上计算 |
利福平为利福霉素类半合成广谱抗菌药,对多种病原微生物均有抗菌活性。该药对结核分枝杆菌和部分非结核分枝杆菌(包括麻风分枝杆菌等)在宿主细胞内外均有明显的杀菌作用。利福平对需氧革兰阳性菌具良好抗菌作用,包括葡萄球菌产酶株及甲氧西林耐药株、肺炎链球菌、其他链球菌属、肠球菌属、李斯特菌属、炭疽杆菌、产气荚膜杆菌、白喉杆菌、厌氧球菌等。对需氧革兰阴性菌如脑膜炎奈瑟球菌、流感嗜血杆菌、淋病奈瑟球菌亦具高度抗菌活性。利福平对军团菌属作用亦良好,对沙眼衣原体、性病淋巴肉芽肿及鹦鹉热等病原体均具抑制作用。细菌对利福霉素类抗生素有交叉耐药。利福平与依赖DNA的RNA多聚酶的β亚单位牢固结合,抑制细菌RNA的合成,防止该酶与DNA连接,从而阻断RNA转录过程,使DNA和蛋白的合成停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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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鼻腔和鼻旁窦伴有细菌感染者,应同时进行抗菌治疗。 2、已经全身应用糖皮质激素类药物并造成肾上腺功能损伤者,改用本药局部治疗时,也应注意检查垂体—肾上腺系统的功能。 3、对严重过敏性鼻炎病人,尤其是伴有过敏性眼部症状者应同时接受其它药物治疗。 4、早有病例发生鼻、咽部白色念球菌感染,一旦发生应给予适当的治疗并间断本品使用。 5、下列情况慎用本品:呼吸道活动性结核病,未治疗的真菌病,全身性或病毒性感染,或眼部单纯疱疹病毒感染。 6、鼻中隔溃疡、鼻部手术或创伤后慎用本品。 |
1.酒精中毒、肝功能损害者慎用。婴儿、3个月以上孕妇和哺乳期妇女慎用。 2.对诊断的干扰:可引起直接抗球蛋白试验(Coombs试验)阳性;干扰血清叶酸浓度测定和血清维生素B12浓度测定结果;可使磺溴酞钠试验滞留出现假阳性;可干扰利用分光光度计或颜色改变而进行的各项尿液分析试验的结果;可使血液尿素氮、血清碱性磷酸酶、血清丙氨酸氨基转移酶、门冬氨酸氨基转移酶、血清胆红素及血清尿酸浓度测定结果增高。 3.利福平可致肝功能不全,在原有肝病患者或本品与其他肝毒性药物同服时有伴发黄疸死亡病例的报道,因此原有肝病患者,仅在有明确指征情况下方可慎用,治疗开始前、治疗中严密观察肝功能变化,肝损害一旦出现,立即停药。 4.高胆红素血症系肝细胞性和胆汁潴留的混合型,轻症患者用药中自行消退,重者需停药观察。血胆红素升高也可能是利福平与胆红素竞争排泄的结果。治疗初期2~3个月应严密监测肝功能变化。 5.单用利福平治疗结核病或其他细菌性感染时病原菌可迅速产生耐药性,因此本品必须与其他药物合用。治疗可能需持续6个月~2年,甚至数年。 6.利福平可能引起白细胞和血小板减少,并导致齿龈出血和感染、伤口愈合延迟等。此时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