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
曲安奈德鼻喷雾剂

曲安奈德鼻喷雾剂

非处方药 医保乙类 国产

江西珍视明药业有限公司

温馨提示:外观包装仅供参考,请按药品说明书或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功能主治:预防和治疗常年性及季节性过敏性鼻炎,其症状主要有鼻痒、鼻阻、流鼻涕、打喷嚏等。

查看说明书
曲安奈德鼻喷雾剂
曲安奈德鼻喷雾剂
曲安奈德鼻喷雾剂

药品对比

药品信息
曲安奈德鼻喷雾剂
曲安奈德鼻喷雾剂
硫酸沙丁胺醇吸入气雾剂
硫酸沙丁胺醇吸入气雾剂
主要成分

曲安奈德。

沙丁胺醇。

生产企业

江西珍视明药业有限公司

葛兰素史克制药(苏州)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H20010780

国药准字J20160074

说明
作用与功效

预防和治疗常年性及季节性过敏性鼻炎,其症状主要有鼻痒、鼻阻、流鼻涕、打喷嚏等。

本品主要用于缓解哮喘或慢性阻塞性肺部疾患(可逆性气道阻塞疾病)患者的支气管痉挛,及急性预防运动诱发的哮喘或其他过敏原诱发的支气管痉挛。

用法用量

鼻腔内喷雾治疗。用前应充分振摇,使均匀。当使用次数超过120次后,每揿的实际给药...

。    

副作用

1、偶见鼻、咽部干燥或烧灼感,喷嚏或轻微鼻出血、头痛等,但一般不需要停药,随着身体对本品的适应,上述症状随之消失。若发现鼻分泌物呈黄色或绿色、感觉有异味、鼻部或咽部有较严重的刺痛感或流鼻血,请向医生咨询。 2、极少数病人可能发生眼压升高、鼻中隔穿孔。

)沙丁胺醇过量可引起低钾血症,应监测血钾水平。对于有心脏症状(如心动过速,心悸)表现的患者,应考虑中断本品治疗,并给予恰当的对症治疗,如给予具有心脏选择性的β-阻滞剂。对患有支气管痉挛病史的患者,应谨慎使用β-阻滞剂。沙丁胺醇过量的体征为显著的心动过速和/或肌肉震颤。应注意对于40揿100μg的本品所含沙丁胺醇相当于4mg的沙丁胺醇片剂。

禁忌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或遵医嘱。 儿童用药:6-12岁的儿童:每天一次,每次每鼻孔一揿(110μg/天),每日最大推荐剂量为:每天一次,每次每鼻孔两揿(220μg/天)。 老年用药:用量同成年人。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除非当对母亲预期的受益大干任何可能对胎儿的危害时,孕妇才可考虑使用本品。与其它大多数药物一样,仅有少量已发表的资料证明人类在怀孕早期使用沙丁胺醇是安全的。对动物的研究表明,当非常高的使用剂量会对胎仔造成某些危害。大规模的动物生殖毒性实验表明,无氟利昂类抛射剂HFA134a对胎仔发育无损害。本品的致畸研究显示本品在β2-受体激动剂出现致畸作用的可比高剂量下,未发现致畸作用,但无人类妊娠和哺乳期使用本品的试验数据。由于沙丁胺醇可能泌入乳汁,除非对母亲的预期受益大干对新生儿的潜在危险,否则

成分

预防和治疗常年性及季节性过敏性鼻炎,其症状主要有鼻痒、鼻阻、流鼻涕、打喷嚏等。

本品主要用于缓解哮喘或慢性阻塞性肺部疾患(可逆性气道阻塞疾病)患者的支气管痉挛,及急性预防运动诱发的哮喘或其他过敏原诱发的支气管痉挛。

药理作用

药理作用 曲安奈德属曲安西龙的衍生物,为一种强效的糖皮质激素。具有明显的抗过敏作用,可明显减轻过敏性鼻炎的鼻腔症状。糖皮质激素抗过敏的确切机制尚不清楚。 毒理研究 生殖毒性:雌、雄大鼠口服曲安奈德剂量达15μg/kg(按体表面积计算,相当于成人鼻腔给药每日最大推荐量的1/2)时,对怀孕率无影响;给药剂量等于和大于5μg/kg(同上计算,相当于成人鼻腔给药每日最大推荐量的1/5)时,出现吸收胎和死胎数增加,仔鼠体重和存活率降低;剂量为1μg/kg(同上计算,相当于成人鼻腔给药每日最大推荐量的1/30)时未见上述反应。曲安奈德喷雾剂吸入给药对大鼠、兔、猴均表现出致畸作用。对上述各种动物的致畸剂量分别为大鼠20μg/kg、家兔20μg/kg、猴500μg/kg(同上计算,分别相当于成人鼻腔给药每日最大推荐量的7/10、2、37倍),大鼠和家兔表现出的剂量相关性致畸表现为腭裂、脑积水和中轴骨骼缺陷,而猴表现出的致畸作用为颅骨畸形。尚无怀孕妇女的充分和严格对照的临床研究。只有在本品对胎儿的潜在利益大于潜在危害时,才能在怀孕期使用本品。 致癌性:大鼠连续2年口服曲安奈德剂量达1μg/kg(同上计算

药理作用:沙丁胺醇是一选择性的2 -肾上腺素受体激动剂,在治疗剂量下,治疗可逆性气道阻塞疾病,5分钟内快速起效,药效持续4至6小时,其主要作用于位于支气管平滑肌上的2 -肾上腺素能受体。 毒理研究: 与其它选择性β2-激动剂相似,对小鼠皮下注射沙丁胺醇显示致畸性。在一项生殖毒性试验中,在2.5毫克/公斤剂量下,9.3%的胎仔出现腭裂。在大鼠试验中,对大鼠整个妊娠期口服给予0.5、2.32、10.75、50毫克/公斤/天沙丁胺醇,未出现明显胎仔异常。仅在最高剂量组出现新生仔鼠死亡率上升,原因是母鼠疏于照料。在家兔的生殖毒性试验中,在口服剂量50毫克/公斤/天(即,远远高于人类常规剂量),胎仔出现治疗相关变化,包括眼睑开放(无睑)、继发腭裂口(腭裂)、颅骨前额骨化(颅裂)、以及四肢弯曲。改变本品的处方对沙丁胺醇毒性无影响。本品采用的无氟利昂抛射剂-HFA134a.在非常高的气化物浓度下(远远超出患者常规用药量中的抛射剂量),对多个种属的动物暴露天数为两年的实验中,未见毒性反应。

注意事项

1、鼻腔和鼻旁窦伴有细菌感染者,应同时进行抗菌治疗。 2、已经全身应用糖皮质激素类药物并造成肾上腺功能损伤者,改用本药局部治疗时,也应注意检查垂体—肾上腺系统的功能。 3、对严重过敏性鼻炎病人,尤其是伴有过敏性眼部症状者应同时接受其它药物治疗。 4、早有病例发生鼻、咽部白色念球菌感染,一旦发生应给予适当的治疗并间断本品使用。 5、下列情况慎用本品:呼吸道活动性结核病,未治疗的真菌病,全身性或病毒性感染,或眼部单纯疱疹病毒感染。 6、鼻中隔溃疡、鼻部手术或创伤后慎用本品。

药企入驻申请快捷、曝光率高

填写入驻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