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主要用于缓解哮喘或慢性阻塞性腹部疾患(可逆性气道阻塞疾病)患者的支气管痉挛,及预防运动诱发的哮喘,或其他过敏原诱发的支气管痉挛。
查看说明书药品对比
| 药品信息 |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份:沙丁胺醇。 |
主要成分为盐酸氮卓斯汀 |
|
| 生产企业 |
山东京卫制药有限公司 |
Madaus GmbH |
|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113348 |
国药准字HJ20150201 |
|
| 说明 | |||
| 作用与功效 |
主要用于缓解哮喘或慢性阻塞性腹部疾患(可逆性气道阻塞疾病)患者的支气管痉挛,及预防运动诱发的哮喘,或其他过敏原诱发的支气管痉挛。 |
季节性过敏性鼻炎(花粉症),常年性过敏性鼻炎。 |
|
| 用法用量 |
。 |
用法:喷药时保持头部直立,详见说明书。用量:1喷/鼻孔,早晚各1次,每日2次(相... |
|
| 副作用 |
) 沙丁胺醇过量可引起低钾血症,应监测血钾水平。对有心脏症状(如心动过速,心悸)表现的患者,应考虑中断本品治疗,并给予恰当的对症治疗。如给予具有心脏选择性β-受体阻滞剂。但是对患有支气管痉挛的患者应慎用β-受体阻滞剂。 沙丁胺醇过量的体征为显著的心动过速和/或肌肉震颤。应注意对于40揿100μg的本品所含沙丁胺醇相当于4mg的沙丁胺醇片剂。 |
少数患者喷药时会产生鼻黏膜刺激,个别患者出现鼻衄 。若给药方法不正确(如头部后仰,详见使用方法)用药时会有苦味产生,偶尔会产生恶心症状。 |
|
| 禁忌 |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除非当对母亲预期的受益大于任何可能对胎儿的危害时,孕妇才可考虑使用本品。与其它大多数药物一样,仅有少量发表的资料证明人类在怀孕早期使用沙丁胺醇是安全的。对动物的研究表明,当剂量非常高时,会对胎仔造成某些危险。大规模的动物生殖毒性试验表明,无氟利昂类抛射剂HFA-134A对胎仔发育无损害。 本品的致畸研究显示本品在β2-受体激动剂出现致畸作用的可比高剂量下,未发现致畸作用,但无人类妊娠和哺乳期使用本品的试验数据。 由于沙丁胺醇可能泌入乳汁,故非对母亲的预期受益大于对新生儿的潜在危险,否 |
儿童用药:6岁以6岁上儿童用药同成人用法用量。5岁及5岁以下儿童不推荐使用。 老年用药:见用法用量。 |
|
| 成分 |
主要用于缓解哮喘或慢性阻塞性腹部疾患(可逆性气道阻塞疾病)患者的支气管痉挛,及预防运动诱发的哮喘,或其他过敏原诱发的支气管痉挛。 |
季节性过敏性鼻炎(花粉症),常年性过敏性鼻炎。 |
|
| 药理作用 |
药理作用:本药为选择性肾上腺素β2受体激动药,能选择性地激动支气管平滑肌上的肾上腺素β2受体,有较强的支气管扩张作用,其作用机制部分是通过激活腺苷酸环化酶,增加细胞内环磷腺苷的合成,从而松弛平滑肌,并可通过抑制肥大细胞等致敏细胞释放过敏反应介质,解除支气管痉挛。本药用于支气管哮喘。 毒理研究:与其它选择性β2-激动剂相似,对小鼠皮下注射沙丁胺醇显示致畸性。在一项生殖毒性试验中,在2.5毫克/公斤剂量下,9.3%的胎仔出现腭裂。在大鼠试验中,对大鼠整个妊娠期口服给予0.5、2.32、10.75、50毫克/公斤/天沙丁胺醇未出现明显胎仔异常。仅在最高剂量组出现新生仔鼠死亡率上升,原因是母鼠疏于照料。在家兔的生殖毒性试验中,在口服剂量50毫克/公斤/天(即,远远高于人类常规剂量),胎仔出现治疗相关变化,包括眼睑开放(无睑)、继发腭裂口(腭裂)、颅骨前额骨化(颅裂)、以及四肢弯曲。改变本品的处方对沙丁胺醇毒性无影响。 本品采用的无氟利昂抛射剂HFA-134A,在非常高的气化物浓度下(远远超出患者常规用药量中的抛射剂量),对多个种属的动物暴露天数为两年的试验中,未见毒性反应。 |
盐酸氮卓斯汀为一种新结构的2、3二氮杂萘酮的衍生物,为潜在的长效抗过敏化合物,具有H1受体拮抗剂特点。动物实验数据表明,高浓度的盐酸氮卓斯汀可以阻止过敏反应中某些化学介质的合成和释放(例如:白三烯、组胺、5-羟色胺) 鼻喷给药时,在允许应用的最大剂量下,未检测到局部毒性反应或器官特异性毒性反应。 |
|
| 注意事项 |
和 |
1.仅限于鼻腔内局部使用,避免接触口腔、眼部等。 2.用药期间应尽量避免服用含酒精的阴凉。 3.如正在服用或最近使用过某种药物,应告知医生。 4.应放置于儿童接触不到的地方。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