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用于诊断及治疗为目的的散瞳和调节麻痹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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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为复方制剂,其组分为:每瓶含托吡卡胺25mg,盐酸去氧肾上腺素25mg |
本品为复方制剂,其组分为每ml含:盐酸氨溴索1.5mg,盐酸克仑特罗1μ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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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沈阳兴齐眼药股份有限公司 |
北京韩美药品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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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123453 |
国药准字H2004031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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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用于诊断及治疗为目的的散瞳和调节麻痹剂。 |
用于治疗急、慢性呼吸道疾病(如急、慢性支气管炎、支气管哮喘、肺气肿等)引起的咳嗽、痰液黏稠、排痰困难、喘息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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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眼部用药。1、散瞳检查本品滴入结膜囊,一次1滴,间隔5分钟再滴第2次。本品滴眼后5-10分钟开始散瞳,15-20分钟瞳孔散得最大。约维持一个半小时后开始恢复,5-10小时瞳孔恢复至滴药前水平。2、屈光检查应用本品每5分钟滴眼一次,连续滴4次,20分钟后可作屈光检查。 |
1.小儿(12岁以下):口服,一次2.5~15ml,一日2次。 根据年龄及体重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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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对本品过敏者和闭角型青光眼患者禁用 |
1、精神神经系统:偶见头痛、手颤、嗜睡、不安、头晕、失眠、四肢麻木等。 2、循环系统:偶见心悸、心动过速、血压升高、心律不齐等。 3、过敏症:偶见过敏性皮疹,且有部分特异体质患者中,可发生全身性过敏,表现为瘙痒,支气管痉挛,低血压、虚脱症等,此时应停药。 4、其它:偶见ALT、AST升高、倦怠胃肠不适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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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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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据报道,动物实验(大鼠)中,孕后期使用本品后,子宫平滑肌收缩受到抑制,从而引起分娩推迟。本品对胎儿的安全性尚不明确,因而孕妇尤其是妊娠3个月内的孕妇应慎用。本品可经乳汁排泄,哺乳期妇女应慎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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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用于诊断及治疗为目的的散瞳和调节麻痹剂。 |
用于治疗急、慢性呼吸道疾病(如急、慢性支气管炎、支气管哮喘、肺气肿等)引起的咳嗽、痰液黏稠、排痰困难、喘息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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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偶见眼局部刺激症状。亦可使开角型青光眼患者眼压暂时轻度升高。 |
氨溴特罗口服溶液是由盐酸氨溴索和盐酸克仑特罗组成的复方制剂。其中盐酸氨溴索为粘液溶解剂,能增加呼吸道粘膜浆液腺的分泌,减少粘液腺分泌,降低痰液粘度,促进肺表面活性物质的分泌,增加支气管纤毛运动,使痰液易于咳出。盐酸克仑特罗为选择性β受体激动剂,有松弛支气管平滑肌,增强纤毛运动、溶解粘液,促进痰液排出的作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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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有眼压升高因素的前房角狭窄、浅前房者慎用,必要时测量眼压或用缩瞳药。 2.高血压、动脉硬化、冠状动脉供血不足、糖尿病、甲状腺机能亢进者慎用。 3.出现过敏症状或眼压升高应停用。 4.本品滴眼有作用强、起效快、持续时间短的特点,但瞳孔散大后约有5~10小时的畏光及近距离阅读困难的现象。 5.滴眼后应压迫泪囊部2~3分钟,以防经鼻黏膜吸收过多引发全身不良反应。 6.溶液变色或有沉淀时勿再使用。 7.不适于12岁以下的少年儿童散瞳验光。(运动员慎用) |
1)甲状腺机能亢进症,高血压、心脏疾病(心功能不全、心律不齐等)、糖尿病、重度肾功能不全患者慎用。 2)曾有服用β2受体激动剂导致血清钾含量降低的报道,而黄嘌呤类药物、甾体类药物及利尿剂可能加剧β2受体激动剂降低血清钾的作用,合用时应特别注意。尤其在低氧血症时,血清钾的降低对心律的影响更大,应监测血清钾。 3)运动员慎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