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用于诊断及治疗为目的的散瞳和调节麻痹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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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为复方制剂,其组分为:每瓶含托吡卡胺25mg,盐酸去氧肾上腺素25mg |
本品主要成份为枸橼酸莫沙必利化学名称:4-氨基-5-氯-2-乙氧基-N-{[4-(4-氟芐基)-2-吗啉基]甲基}苯甲酰胺枸橼酸盐二水合物。分子式:C21H25ClFN3O3·C6H8O7·2H2O分子量:650.0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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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沈阳兴齐眼药股份有限公司 |
成都康弘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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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123453 |
国药准字H200311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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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用于诊断及治疗为目的的散瞳和调节麻痹剂。 |
本品为消化道促动力剂,主要用于功能性消化不良、慢性胃炎有烧心、嗳气、恶心、呕吐、早饱、上腹胀、上腹痛等消化道症状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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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眼部用药。1、散瞳检查本品滴入结膜囊,一次1滴,间隔5分钟再滴第2次。本品滴眼后5-10分钟开始散瞳,15-20分钟瞳孔散得最大。约维持一个半小时后开始恢复,5-10小时瞳孔恢复至滴药前水平。2、屈光检查应用本品每5分钟滴眼一次,连续滴4次,20分钟后可作屈光检查。 |
口服,一次5mg(一片),一日3次,饭前或饭后服用,或遵医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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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对本品过敏者和闭角型青光眼患者禁用 |
主要表现为腹泻、腹痛、口干、皮疹及倦怠、头晕等。偶见嗜酸性粒细胞增多、甘油三酯升高及丙氨酸氨基转移酶(ALT)、天门冬氨酸氨基转移酶(AST)、碱性磷酸酶(AKP)、-谷氨酰转肽酶(GGT)升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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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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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用于诊断及治疗为目的的散瞳和调节麻痹剂。 |
本品为消化道促动力剂,主要用于功能性消化不良、慢性胃炎有烧心、嗳气、恶心、呕吐、早饱、上腹胀、上腹痛等消化道症状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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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偶见眼局部刺激症状。亦可使开角型青光眼患者眼压暂时轻度升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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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有眼压升高因素的前房角狭窄、浅前房者慎用,必要时测量眼压或用缩瞳药。 2.高血压、动脉硬化、冠状动脉供血不足、糖尿病、甲状腺机能亢进者慎用。 3.出现过敏症状或眼压升高应停用。 4.本品滴眼有作用强、起效快、持续时间短的特点,但瞳孔散大后约有5~10小时的畏光及近距离阅读困难的现象。 5.滴眼后应压迫泪囊部2~3分钟,以防经鼻黏膜吸收过多引发全身不良反应。 6.溶液变色或有沉淀时勿再使用。 7.不适于12岁以下的少年儿童散瞳验光。(运动员慎用) |
1.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2.有心脏传导阻滞病史者慎用;3.与抗胆碱药物合用时需注意;4.肝肾功能不全者慎用;5.可能引起心律失常,需注意监测;6.出现不良反应时应及时停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