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清热解毒,凉血。用于风热感冒,咽喉肿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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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板蓝根,大青叶。辅料为蔗糖,淀粉。 |
本品为健康动物眼球经消毒后以乙醇提取除去蛋白质的灭菌水溶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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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重庆科瑞东和制药有限责任公司 |
陕西博森生物制药股份集团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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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50020420 |
国药准字H2005996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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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清热解毒,凉血。用于风热感冒,咽喉肿痛。 |
用于角膜炎、沙眼、视力疲劳及青少年假性近视等眼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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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15克,一日3次。 |
滴眼。一次2~3滴,一日3~4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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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尚未见有关不良反应报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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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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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尚不明确。儿童用药:尚不明确。老年用药: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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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清热解毒,凉血。用于风热感冒,咽喉肿痛。 |
用于角膜炎、沙眼、视力疲劳及青少年假性近视等眼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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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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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3.风寒感冒者不适用,其表现为恶寒重,发热轻,无汗,头痛,鼻塞,流清涕,喉痒咳嗽。4.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5.儿童、年老体弱者、孕妇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6.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复方板蓝根颗粒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本品易被细菌污染,开瓶后宜在10内用完,不宜久藏,发现浑浊即不能使用。 2.当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