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肺炎、支气管炎、气管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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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品信息 | |||
| 主要成分 |
利巴韦林。 |
天冬、地黄、天花粉、瓜要子(蜜炙)、桑白皮(蜜炙)、紫苏子(炒)、苦杏仁(去皮妙)、紫苑、浙贝母、款冬花、桔便、五味子(酯炙)、前胡、青皮(酯炙)、陈皮、黄芪(蜜炙)酸枣仁(炒)、黄芩、知母、淡竹叶、甘(蜜炙)。辅料为:炼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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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产企业 |
上海信谊天平药业有限公司 |
通药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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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10960157 |
国药准字Z2009362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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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明 | |||
| 作用与功效 |
肺炎、支气管炎、气管炎。 |
润肺定喘,止嗽化痰。用于肺气虚弱引起的咳嗽喘促,痰涎壅盛,久嗽声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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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用法用量 |
1、用于病毒性呼吸道感染:成人一次0.15g,一日3次,连用7天。2、用于皮肤疱疹病毒感染:成人一次0.3g,一日3~4次,连用7天。 |
口服,一次一袋(8克),一日2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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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副作用 |
1、对本品中任何成份过敏者禁用。2、孕妇禁用。3、禁用于有自身免疫性肝炎患者。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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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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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分 |
肺炎、支气管炎、气管炎。 |
润肺定喘,止嗽化痰。用于肺气虚弱引起的咳嗽喘促,痰涎壅盛,久嗽声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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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理作用 |
本品最主要的毒性是溶血性贫血,在口服治疗后最初1~2周内出现血红蛋白下降,其中约10%病人可能伴随心肺方面副作用。治疗前后及治疗中应频繁监测血红蛋白,有地中海贫血、镰刀细胞性贫血患者不推荐使用本品。有胰腺炎症状或明确有胰腺炎患者不可使用本品。已经有报道伴随有贫血的患者服用本品可引起致命或非致命的心肌损害,故具有心脏病史或明显心脏病症状患者不可使用本品。如使用本品出现任何心脏病恶化症状,应立即停药给予相应治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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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意事项 |
1、定期进行血常规(血红蛋白水平、白细胞计数、血小板计数)、血液生化(肝功能、TSH)检查,尤其血红蛋白检查(包括在开始前、治疗第2周、第4周)。对可能怀孕妇女每月进行妊娠测试。2、严重贫血患者慎用,有地中海贫血、镰刀细胞性贫血患者不推荐使用本品。有胰腺炎症状或明确有胰腺炎患者不可使用本品。具有心脏病史或明显心脏病症状患者不可使用本品。如使用本品出现任何心脏病恶化症状,应立即停药给予相应治疗。3、肝肾功能异常者慎用。肌酐清除率<50ml/min的患者,不推荐使用利巴韦林。4、本品对诊断有一定干扰,可引起血胆红素增高(可高达25%),大剂量可引起血红蛋白降低。5、尽早用药,呼吸道合胞病毒性肺炎病初3日内给药,本品不宜用于未经实验室确诊为呼吸道合胞病毒感染的患者。请仔细阅读说明书并遵医嘱使用。 |
1.忌食辛辣,油腻食物。 2.本品适用于气虚久痰多,其表现为咳嗽短气,咳声低弱,痰吐稀薄,自汗畏风,体虚乏力。 3.支气管扩张,肺脓疡。肺心病、肺结核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4.服用一周病证无改善.应停止服用,去医院就诊 5.服药期间,若患著出现寒热表现,或出现喘促气急者或咳败加重,痰量明显多者应到医院就诊。 6.长期服用,应向医师或药师咨询。 7.对本品过故者禁用,过敏体质者用。 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葬止使用。 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0.请将本品放在儿重不能接触的地方。 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咨询医师或药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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