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疏风解表,清热解毒。用于外感风热,发热恶寒,口渴,头痛目赤,咽喉肿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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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金银花、连翘、牛蒡子、荆芥、牛黄、薄荷、芦根、淡豆豉、淡竹叶、桔梗、甘草。 |
金刚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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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广东新功药业有限公司 |
湖北福人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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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44022000 |
国药准字Z199910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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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疏风解表,清热解毒。用于外感风热,发热恶寒,口渴,头痛目赤,咽喉肿痛。 |
热解毒、化湿消肿。用于湿热下注所致的带下量多、黄稠、经期腹痛、慢性盆腔炎、附件炎或附件炎性包块见上述证候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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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4粒,一日3次。 |
口服。一次4粒,一日3次,2周为一疗程或遵医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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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孕妇禁用。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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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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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疏风解表,清热解毒。用于外感风热,发热恶寒,口渴,头痛目赤,咽喉肿痛。 |
热解毒、化湿消肿。用于湿热下注所致的带下量多、黄稠、经期腹痛、慢性盆腔炎、附件炎或附件炎性包块见上述证候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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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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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 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 3.发高烧体温超过38.5℃的患者,请上医院就诊。 4.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5.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6.儿童、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 孕妇忌用;2. 月经期忌用;3. 忌食生冷、辛辣、油腻食物;4. 糖尿病患者及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5. 伴有赤带或阴道出血量多,或伴有尿频、尿急、尿痛者,或伴有剧烈疼痛者,应去医院就诊;6. 服药2周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