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常用于胃和十二指肠溃疡,慢性浅表性胃炎,十二指肠球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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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份为丙谷胺。 |
醋延胡索、白芷。辅料为:聚乙二醇-6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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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海南赛立克药业有限公司 |
甘肃陇神戎发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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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46020498 |
国药准字Z2001002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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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常用于胃和十二指肠溃疡,慢性浅表性胃炎,十二指肠球炎。 |
理气,活血,止痛。用于行经腹痛,胃痛,胁痛,头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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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1.成人:每次0.4g,每日3~4次,餐前15分钟服用,连续服用30~60天,亦可根据胃镜或X线检查结果决定用药时间。 2.小儿:每次10~15mg/kg,每日3次,餐前15分钟服用,疗程视病情而定。 |
口服。一次20-30丸,一日3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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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胆囊管及胆道完全梗阻的病人禁用。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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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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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常用于胃和十二指肠溃疡,慢性浅表性胃炎,十二指肠球炎。 |
理气,活血,止痛。用于行经腹痛,胃痛,胁痛,头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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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本品无明显副作用,偶有口干、便秘、瘙痒、失眠、腹胀、下肢酸胀等不良反应,一般不需要特殊处理;个别报道有暂时性白细胞减少和轻度转氨酶升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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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①本品抑制胃酸分泌的作用较H2受体拮抗剂弱,临床已不再单独用于治疗溃疡病,但其利胆作用较受重视; ②用药期间应避免烟、酒及刺激性食物和精神创伤。 |
1.忌食生冷食物。 2.本品不宜用于虚证痛经,其表现为经期或经后小腹隐痛喜按,月经质稀或色淡,伴有头晕眼花,心悸气短等症者。 3.服药中如出现皮疹,胸闷,憋气等过敏症状者应停药去医院就诊。 4.重度痛经者或服药后痛经不减轻,应去医院就诊。 5.痛经并伴有其他妇科疾病者,应去医院就诊。 6.按照用法用量服用。 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