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治疗白色念珠菌感染,对菌斑形成有一定抑制作用,可用于口腔疾病的辅助治疗,也可用作日常口腔护理及清洁口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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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份为西吡氯铵,其化学名称为:1-氯化十六烷基吡啶的一水合物。 |
普拉洛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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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杭州民生药业有限公司 |
山东海山药业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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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10753 |
国药准字H2009382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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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治疗白色念珠菌感染,对菌斑形成有一定抑制作用,可用于口腔疾病的辅助治疗,也可用作日常口腔护理及清洁口腔 |
外眼及眼前节炎症性疾病、过敏性结膜炎、角膜炎、巩膜炎、葡萄膜炎、眼睑炎、泪囊炎、术后炎症、外伤性眼炎、异物性眼炎、辐射性眼炎、药物性眼炎、暴露性角膜炎、细菌性结膜炎、病毒性结膜炎、真菌性角膜炎、过敏性角膜炎、角膜损伤、角膜异物、角膜手术后、白内障手术后、青光眼手术后、屈光手术后、视网膜手术后、激光手术后、人工晶体植入术后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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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本品为漱口剂,刷牙前后或需要使用时,每次15ml,强力漱口1分钟,每天至少2次,或遵医嘱。 |
成人及儿童每次12滴,每日34次,或遵医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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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对本品主要活性成份及辅料过敏者禁用。 |
滴眼液可能引起眼部不适、刺激感、瘙痒、红肿等局部反应。罕见过敏反应,如皮疹、呼吸困难。长期使用可能影响角膜上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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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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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治疗白色念珠菌感染,对菌斑形成有一定抑制作用,可用于口腔疾病的辅助治疗,也可用作日常口腔护理及清洁口腔 |
外眼及眼前节炎症性疾病、过敏性结膜炎、角膜炎、巩膜炎、葡萄膜炎、眼睑炎、泪囊炎、术后炎症、外伤性眼炎、异物性眼炎、辐射性眼炎、药物性眼炎、暴露性角膜炎、细菌性结膜炎、病毒性结膜炎、真菌性角膜炎、过敏性角膜炎、角膜损伤、角膜异物、角膜手术后、白内障手术后、青光眼手术后、屈光手术后、视网膜手术后、激光手术后、人工晶体植入术后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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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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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置于儿童不可触及之处。若包装有破损,请勿使用。 |
成人及儿童每次12滴,每日34次,或遵医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