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适用于急、慢性呼吸道疾病 (如急、慢性支气管炎,支气管哮喘,支气管扩张,肺结核等) 引起的痰液粘稠,咳痰困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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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品信息 | |||
| 主要成分 |
盐酸氨溴索。化学名称:反式-4-[(2-氨基-3,5-二溴苄基)氨基]坏己醇盐酸盐。分子式:C13H18Br2N2O · HCI分子量:414.6 |
本品主要活性成分为丙酸倍氯米松,辅料为:无水乙醇、丙二醇、薄荷脑及四氟乙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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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产企业 |
黑龙江中桂制药有限公司 |
山东京卫制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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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10534 |
国药准字H2011327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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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明 | |||
| 作用与功效 |
适用于急、慢性呼吸道疾病 (如急、慢性支气管炎,支气管哮喘,支气管扩张,肺结核等) 引起的痰液粘稠,咳痰困难。 |
预防和治疗常年性及季节性过敏性鼻炎,也可用于血管舒缩性鼻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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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用法用量 |
口服。每次口服10ml (30mg),每日3次;长期服用者可减为每日2次。 |
鼻腔喷入:左手喷右侧鼻孔,右手喷左侧鼻孔,避免直接喷向鼻中隔。成人一次每鼻孔2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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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副作用 |
通常有良好的耐受性,只有极少数患者有轻度的胃肠不适 (如恶心,呕吐,消化不良,腹泻) 及过敏反应 (如皮疹,罕见血管神经性水肿),罕见头痛及眩晕等。 |
1.少数患者可出现鼻、咽部干燥或烧灼感、打喷嚏、味觉及嗅觉改变以及鼻出血等。 2.偶见过敏反应如皮疹、荨麻疹、瘙痒、皮肤红斑、眼、面、唇以及咽喉部水肿。 3.罕见眼压升高、鼻中隔穿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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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禁忌 |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据报道,用怀孕的minipigs进行实验证实氨溴索有经胎盘的显著转移;用大鼠作致畸研究,接受50mg/kg剂量的氨溴索对生殖和胎儿无不良影响。建议怀孕的头三个月内不予采用。儿童用药:12岁以上儿童:每次口服10ml(30mg),每日3次;5-12岁儿童:每次5ml(15mg),每日3次; 2-5岁儿童:每次2.5ml(7.5mg),每日3次; 2岁以下儿童:每次2.5mg(7.5mg),每日2次。或遵医嘱。不论成人或儿童,长期服用者可减为每日2次。老年用药:每次口服10ml(30mg),每日3次;长期服用者可减为每日2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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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分 |
适用于急、慢性呼吸道疾病 (如急、慢性支气管炎,支气管哮喘,支气管扩张,肺结核等) 引起的痰液粘稠,咳痰困难。 |
预防和治疗常年性及季节性过敏性鼻炎,也可用于血管舒缩性鼻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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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理作用 |
本品为糖皮质激素类药物,具有强效的局部抗炎与抗过敏作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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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意事项 |
1. 如支气管运动机能受阻和大量分泌物时 (如少见的恶性纤毛综合症) 应慎用本药,否则可能出现分泌物阻塞情况。 2.注意保存,勿让药品落入儿童手中。 3.肝、肾功能不全者谨慎用药。 4.本品含蔗糖,糖尿病患者慎用。 5.如发现本品性状改变、渗漏、漏气、瓶身破损或有异物者均禁止使用。 6.儿童应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
1.该药品仅为鼻腔用药,不得接触眼睛,若接触眼睛,请立即用水清洗。 2.使用该药品14天后,症状仍未改善,请咨询医师。 3.自我治疗时间不得超过3个月,如需要超过3个月,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 4.注意避免以下诱因:花粉、尘螨、动物毛屑、真菌、气味烟雾、温湿变化、情绪变化、饮食刺激等。 5.儿童(尤其6岁以下小儿)、孕妇及哺乳期妇女应用时应咨询医师或药师。 6.使用全身性糖皮质激素转而使用该药品者,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 7.如鼻腔伴有细菌感染,应同时给予抗菌治疗。 8.当该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用。 9.运动员慎用。 10.该药品不可过量使用,如使用过量或发生严重不良反应,应立即就医。 11.对该药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12.该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13.请将该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4.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5.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该药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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