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支气管哮喘,喘息型慢性支气管炎及其它支气管痉挛引起的呼吸困难
查看说明书药品对比
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化学名称:1,3-二甲基-7-(1,3-二氧环戊基-2-基)甲基-3,7-二氢-lH-嘌呤-2,6-二酮。分子式:C11H14N4O4分子量:266.26 |
本品主要成份为孟鲁司特钠。 |
|
生产企业 |
上海凯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四川大冢制药有限公司 |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10041 |
国药准字H20064370 |
|
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支气管哮喘,喘息型慢性支气管炎及其它支气管痉挛引起的呼吸困难 |
本品适用于2岁至14岁儿童哮喘的预防和长期治疗,包括预防白天和夜间的哮喘症状,治疗对阿斯匹林敏感的哮喘患者以及预防运动诱发的支气管收缩。 本品适用于减轻季节性过敏性鼻炎引起的症状(2岁至14岁儿童以减轻季节性过敏性鼻炎和常年性过敏性鼻炎)。 |
|
用法用量 |
口服,通常成人每次0.3~0.4g,每日2次,重症哮喘患者应遵医嘱用药。 |
每日一次。哮喘病人应在睡前服用。过敏性鼻炎病人可根据自身的情况在需要时间服药。 ... |
|
副作用 |
服用黄嘌呤衍生物可能引起恶心、呕吐、上腹部疼痛、头痛、失眠、易怒、心动过速、期外收缩、呼吸急促、高血糖、蛋白尿。如过量服用还会出现严重心律不齐,阵发性痉挛危象。以上这些症状的出现均属初期中毒症状,为缓解这些症状可暂停用药,必要时请医生诊断,但在上述中毒迹象和症状完全消失后仍可继续服用。 |
详见说明书。 |
|
禁忌 |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尚无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安全性资料。儿童用药:尚无儿童用药资料。老年用药:尚无老年人用药资料。 |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无妊娠妇女研究资料,除非明确需要服药,孕妇应避免服用本品。 全球上市后经验显示,妊娠期间使用本品后有罕见的新生儿先天性肢体缺陷的报道。这些妇女中绝大部分在怀孕期间还使用了其他哮喘治疗药物。本品的使用与这些事件的因果关系尚未建立。 尚不明确本品是否能从乳汁分泌。由于许多药物均可从乳汁分泌,哺乳期妇女应慎用本品。 儿童用药:已在6个月至14岁儿童进行了安全性和有效性研究。6个月以下儿童患者的安全性和有效性尚未研究。 研究表明本品不会影响儿童的生长速度。 老年用药:不适用。 |
|
成分 |
支气管哮喘,喘息型慢性支气管炎及其它支气管痉挛引起的呼吸困难 |
本品适用于2岁至14岁儿童哮喘的预防和长期治疗,包括预防白天和夜间的哮喘症状,治疗对阿斯匹林敏感的哮喘患者以及预防运动诱发的支气管收缩。 本品适用于减轻季节性过敏性鼻炎引起的症状(2岁至14岁儿童以减轻季节性过敏性鼻炎和常年性过敏性鼻炎)。 |
|
药理作用 |
详见说明书。 |
||
注意事项 |
心脏病、高血压患者,老年人、严重血氧供应不足的病人须慎用。胃溃疡、肝肾功能不全患者、妊娠期妇女须慎用。不得与其它黄嘌呤类药物同时服用,与麻黄 素或其它腺素类药同服时须慎重。 |
口服本品治疗急性哮喘发作的疗效尚未确定。因此,不应用于治疗急性哮喘发作。 虽然在医师的指导下可逐渐减少合并使用的吸入糖皮质激素剂量,但不应用本品突然取代吸入或口服糖皮质激素。 服用本品的患者有精神神经事件的报道(见不良反应)。由于其他因素也可能导致这些事件,因此不能确认是否与本品相关。医生应与患者和/或护理人员探讨这些不良事件。患者和/或护理人员应被告知,如果发生这些情况,应通知医生。 接受包括白三烯受体拮抗剂在内的抗哮喘药物治疗的患者,在减少全身皮糖皮质激素剂量时,极少病例发生以下一项或多项情况:嗜酸性粒细胞增多症、血管性皮疹、肺部症状恶化、心脏并发症和/或神经病变(有时诊断为Churg-Strauss综合征-一种系统性嗜酸细胞性血管炎)。虽然尚未确定这些情况与白三烯受体拮抗剂的因果关系,但在接受本品治疗的患者减少全身皮质类固醇剂量时,建议应加以注意并作适当的临床监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