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支气管哮喘,喘息型支气管炎,肺气肿患者的支气管痉挛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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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化学名称:4-羟基-α-[(叔丁氨基)甲基]1,3-苯二甲醇硫酸盐分子式:(C13H21NO3)2·H2SO4分子量:576.70 |
本品主要成份为吡嗪甲酰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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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上海信谊金朱药业有限公司 |
沈阳红旗制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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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19990233 |
国药准字H2102235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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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支气管哮喘,喘息型支气管炎,肺气肿患者的支气管痉挛等。 |
本品仅对分枝杆菌有效。与其他抗结核药(如链霉素、异烟肼、利福平及乙胺丁醇)联合用于治疗结核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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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用量:成人及儿童每次剂量为2.5~5.0mg(1~2支),一日四次,或遵医嘱。初始剂量以2.5mg(1支)为宜。用法:需由医生指导,在医院内经雾化器吸入。使用安瓿装雾化液方法:1.将安瓿装雾化液开启(可用砂轮),小心别溢出药液,别划破手指。2将安瓿装雾化液装入喷雾器的贮液池内。是否要稀释应听从医生指导,并按照医生的处方量进行稀释。3.装配好喷雾器,由医生指导使用,病人将射嘴送入口内,则喷雾吸入疗法开始。4.使用后将剩余的溶液弃去,并清洗消毒喷雾器。 |
口服。成人常用量,与其他抗结核药联合,每日15~20mg/kg顿服,或50~70mg/kg,每周2~3次;每日服用者最高每日2g,每周3次者最高每次3g,每周服2次者最高每次4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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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偶有口干、呛咳、恶心、头痛、头晕、心悸、肌震颤等。 |
发生率较高者:关节痛(由于高尿酸血症引起,常轻度,有自限性);发生率较少者:食欲减退、发热、乏力或软弱、眼或皮肤黄染(肝毒性),畏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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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儿童用药: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老年用药: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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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支气管哮喘,喘息型支气管炎,肺气肿患者的支气管痉挛等。 |
本品仅对分枝杆菌有效。与其他抗结核药(如链霉素、异烟肼、利福平及乙胺丁醇)联合用于治疗结核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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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
注意事项 |
1.下列情况应慎用:伴有心血管疾患(冠状动脉供血不足、心律不齐、高血压)、糖尿病及惊厥患者,正在服用单胺氧化酶抑制药或三环类抗抑郁药患者以及妊娠和哺乳期妇女。 2.若使用一般剂量无效时,应咨询医生,不能随意增加药物剂量或使用次数。反复过量使用可导致支气管痉挛,如有发生应立即停药,更改治疗方案。 3.避免同时使用其他肾上腺素能受体激动药或肾上腺素受体阻滞药,如心得安等。 4.长期使用本品时,可能产生耐受性。 |
1.交叉过敏,对乙硫异烟胺、异烟肼、烟酸或其他化学结构相似的药物过敏患者可能对本品也过敏。 2.对诊断的干扰:本品可与硝基氰化钠作用产生红棕色,影响尿酮测定结果;可使丙氨酸氨基转移酶、门冬氨酸氨基转移酶、血尿酸浓度测定值增高。 3.糖尿病、痛风或严重肝功能减退者慎用。 4.应用本品疗程中血尿酸常增高,可引起急性痛风发作,须进行血清尿酸测定。 5.本品亦可采用间歇给药法,每周用药2次,每次50mg/kg。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