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补肺气、益精血。用于元气亏损,肺虚咳嗽,病后衰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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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刺五加、蛤蚧(去鳞、头足)、肉苁蓉、人参、人参露。辅料为:乙醇、蔗糖、山梨酸、香精。 |
柴胡、陈皮、防风、甘草、赤芍、生姜。辅料为:糊精、蔗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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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吉林一正药业集团有限公司 |
精华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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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22026005 |
国药准字Z3202036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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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补肺气、益精血。用于元气亏损,肺虚咳嗽,病后衰弱。 |
表散风寒,解热止痛。用于外感风寒初起;发热恶寒,无汗,头痛,鼻塞,喷嚏,咽痒咳嗽,四肢酸痛,及流行性感冒初起、轻度上呼吸道感染见上述证后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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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10毫升,一日2次。 |
含糖颗粒:开水冲服,一次10克,一日3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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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不良反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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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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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补肺气、益精血。用于元气亏损,肺虚咳嗽,病后衰弱。 |
表散风寒,解热止痛。用于外感风寒初起;发热恶寒,无汗,头痛,鼻塞,喷嚏,咽痒咳嗽,四肢酸痛,及流行性感冒初起、轻度上呼吸道感染见上述证后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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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
注意事项 |
1.忌油腻食物。 2.服用本品同时不宜服用藜芦、五灵脂、皂英或其制剂;不宜喝茶和吃萝卜,以免影响药效。 3.本品宜饭前服用。 4.按照用法用量服用,孕妇、小儿及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5.服药二周或服药期间症状未明显改善,或症状加重者,应立即停药并到医院就诊。 6.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7.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8.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9.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0.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2.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3.热感冒者不适用,其表现为发热明显,微恶风,有汗,口渴,鼻流浊涕,咽喉肿痛,咳吐黄痰。4.尿病患者及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5.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6.童、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7.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8.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9.童必须在成人的监护下使用。10.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1.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