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补肺气、益精血。用于元气亏损,肺虚咳嗽,病后衰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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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刺五加、蛤蚧(去鳞、头足)、肉苁蓉、人参、人参露。辅料为:乙醇、蔗糖、山梨酸、香精。 |
本品主要成份硫酸沙丁胺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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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吉林一正药业集团有限公司 |
江苏亚邦爱普森药业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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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22026005 |
国药准字H3202453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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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补肺气、益精血。用于元气亏损,肺虚咳嗽,病后衰弱。 |
用于缓解支气管哮喘或喘息型支气管炎伴有支气管痉挛的病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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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10毫升,一日2次。 |
口服。成人每次1-2片,一日3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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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常见肌肉震颤,亦可见恶心、心率加快或心律失常。偶见有头晕、头昏、头痛、目眩、口舌发干、心烦、高血压、失眠、呕吐、颜面潮红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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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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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补肺气、益精血。用于元气亏损,肺虚咳嗽,病后衰弱。 |
用于缓解支气管哮喘或喘息型支气管炎伴有支气管痉挛的病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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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
注意事项 |
1.忌油腻食物。 2.服用本品同时不宜服用藜芦、五灵脂、皂英或其制剂;不宜喝茶和吃萝卜,以免影响药效。 3.本品宜饭前服用。 4.按照用法用量服用,孕妇、小儿及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5.服药二周或服药期间症状未明显改善,或症状加重者,应立即停药并到医院就诊。 6.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7.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8.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9.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0.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本品仅有支气管扩张作用,作用持续时间约4小时,不能过量使用。 2.高血压,冠状动脉供血不足,心血管功能不全,糖尿病,甲状腺机能亢进等患者慎用。 3.久用本品易产生耐受性,使药效降低。此时患者对肾上腺素等扩张支气管作用的药物也同样产生耐受性,使支气管痉挛,不易缓解,哮喘加重。 4.运动员慎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