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1.主要用作叶酸拮抗剂(如甲氨蝶呤、乙胺嘧啶或甲氧苄啶等)的解毒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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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份为亚叶酸钙。其化学名称为:N-[4-[(2-氨基-5-甲酰基-1,4,5,6,7,8-六氢-4-氧代-6-碟啶基)甲基]氨基]苯甲酰基-L-谷氨酸钙盐五水合物。 分子式:C20H21CaN7O7·5H2O |
白附子、白鲜皮、核桃楸青果皮、人工牛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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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上海裕信生物制药有限公司 |
沈阳今方药业有限责任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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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20536 |
国药准字Z2004010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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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1.主要用作叶酸拮抗剂(如甲氨蝶呤、乙胺嘧啶或甲氧苄啶等)的解毒剂。 |
乳腺小叶增生、乳腺囊性增生、乳腺纤维瘤、乳腺导管扩张症、男性乳房发育症、甲状腺良性肿瘤、甲状腺结节、甲状腺肿大、甲状腺功能亢进、甲状腺功能减退、甲状腺炎、甲状腺癌术后辅助治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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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1.作为甲氨蝶呤的“解救”疗法,一般采用的剂量为5-15mg(1/3~1片),口服每6-8小时一次,连续2日。根据血药浓度测定结果控制甲氨蝶呤血药浓度在5×10-8mol/L以下。 2.作为乙胺嘧啶或甲氧苄啶等的解毒,每日口服剂量5-15mg(1/3~1片),视中毒情况而定。 3.用于巨幼细胞贫血,每日口服15mg(1片)。 4.与氟尿嘧啶合用时,口服20-30mg/m2体表面积,在氟尿嘧啶用药半小时后口服。 |
与介入化疗同时使用,口服。1次6片,1日3次。Ⅰ、Ⅱ期患者2个月为1疗程。Ⅲ期患者1个月为1疗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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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禁用于恶性贫血或维生素B12缺乏所引起的巨幼细胞贫血。 |
用药期间,忌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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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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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1.主要用作叶酸拮抗剂(如甲氨蝶呤、乙胺嘧啶或甲氧苄啶等)的解毒剂。 |
乳腺小叶增生、乳腺囊性增生、乳腺纤维瘤、乳腺导管扩张症、男性乳房发育症、甲状腺良性肿瘤、甲状腺结节、甲状腺肿大、甲状腺功能亢进、甲状腺功能减退、甲状腺炎、甲状腺癌术后辅助治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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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很少见,偶见皮疹、荨麻疹或哮喘等过敏反应。 |
动物试验结果显示:本品对小鼠肝癌实体瘤、小鼠肉瘤180有一定的抑制作用;可延长肺癌腹水瘤、艾氏腹水瘤小鼠的生存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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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初次使用本品,应在有经验医师指导下用药。 2.本品不宜与叶酸拮抗剂(如甲氨蝶呤)同时使用,以免影响后者的治疗作用。应于大剂量使用甲氨蝶呤24-48小时后应用本品。 3.当患者有下列情况者,本品应慎用于甲氨蝶呤的“解毒”治疗;酸性尿(pH<7)、腹水、失水、胃肠道梗阻、胸腔渗液或肾功能障碍。有上述情况时,甲氨蝶呤毒性较显著,且不易从体内排出;病情急需者,本品剂量要加大。 4.接受大剂量甲氨蝶呤而用本品“解救”者应进行下列各种实验室监测: (1)治疗前测肌酐清除率; (2)应用甲氨蝶呤大剂量后每12-24小时测定血浆或血清甲氨蝶呤浓度,以调整本品剂量和应用时间;当甲氨蝶呤浓度低于5×10-8mol/L时,可以停止实验室监察; (3)应用甲氨蝶呤治疗前及以后每24小时测定血清肌酐量,如用药后24小时血清肌酐量大于治疗前50%,提示有严重肾毒性,要慎重处理; (4)甲氨蝶呤用药前和用药后每6小时应监测尿液酸度,要求尿液pH保持在7以上,必要时用碳酸氢钠和水化治疗。 |
1.本品宜在医生指导下使用。 2.本品处方中白附子用量较大,请注意控制剂量、疗程。 3.本品使用过程中,如出现唇舌麻木、咽喉灼热、舌体僵硬、语言不清等症状,需警惕白附子中毒,应及时停药、处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