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清热解毒。用于外感风热所致的急喉痹、急乳蛾,症见咽部红肿、咽痛;急性咽炎、急性扁桃体炎见上述证候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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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鱼腥草、黄芩、板蓝根、连翘、金银花,辅料为聚乙二醇6000。 |
板蓝根、金银花、人工牛黄、对乙酰氨基酚、盐酸金刚烷胺。辅料为:淀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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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江西天施康中药股份有限公司 |
通药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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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20090703 |
国药准字Z2002548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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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清热解毒。用于外感风热所致的急喉痹、急乳蛾,症见咽部红肿、咽痛;急性咽炎、急性扁桃体炎见上述证候者。 |
清热解毒,疏风解表。用于风热感冒所致的发热,有汗,鼻塞,咽喉痛,咳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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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1袋,一日3次。 |
口服,一次1粒,一日2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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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偶见皮疹、肝功能(ALT)异常。 |
偶见皮疹、荨麻疹、药热及粒细胞减少;长期大量用药会导致肝肾功能异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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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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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清热解毒。用于外感风热所致的急喉痹、急乳蛾,症见咽部红肿、咽痛;急性咽炎、急性扁桃体炎见上述证候者。 |
清热解毒,疏风解表。用于风热感冒所致的发热,有汗,鼻塞,咽喉痛,咳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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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
注意事项 |
1.忌烟酒、辛辣、鱼腥食物。 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 3.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4.儿童、孕妇、哺乳期妇女、年老体弱、脾虚便溏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5.扁桃体有化脓或发热体温超过38.5℃的患者应去医院就诊。 6.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2. 过敏体质者慎用;3. 肝肾功能不全者慎用;4. 服用期间不宜驾驶车辆或操作机械;5. 如出现严重不良反应,应立即停药并就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