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清肝明目,泻火通便。用于肝胆实热,耳聋,耳鸣,耳内生疮、胃肠湿热,头晕牙痛,眼目赤肿,大便不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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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品信息 | |||
| 主要成分 |
当归、芦荟、大黄、龙胆、黄连、黄芩、栀子、黄柏、木香、青黛。 |
金银花、菊花、连翘、山楂、苦杏仁、陈皮。辅料为枸橼酸、单糖浆、苯甲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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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产企业 |
吉林高邈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国药集团致君(深圳)坪山制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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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20053607 |
国药准字Z2002330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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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明 | |||
| 作用与功效 |
清肝明目,泻火通便。用于肝胆实热,耳聋,耳鸣,耳内生疮、胃肠湿热,头晕牙痛,眼目赤肿,大便不通。 |
清热解毒,消滞和胃。用于咳嗽咽痛,食欲不振,脘腹胀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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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4片,一日2次 |
口服。一次10~15毫升,婴儿一次4毫升,五岁以内8毫升,六岁以上酌加,一日3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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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经检索现有文献,未发现不良反应报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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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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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分 |
清肝明目,泻火通便。用于肝胆实热,耳聋,耳鸣,耳内生疮、胃肠湿热,头晕牙痛,眼目赤肿,大便不通。 |
清热解毒,消滞和胃。用于咳嗽咽痛,食欲不振,脘腹胀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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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理作用 |
可见刺痛或其他刺激症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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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意事项 |
孕妇遵医嘱服用 |
1.忌食生冷辛辣食物。 2.服本药时不宜同时服用滋补性中成药。 3.脾胃虚弱、大便次数多着慎用。 4.6岁以上儿童可在医师指导下加量服用。 5.按照用法用量服用,服药期间症状加重,或兼见其他症状,应及时去医院就诊。 6.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7.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8.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9.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0.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先咨询医师或药师。 11.如有少量沉淀,请摇匀后服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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