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活血祛瘀,舒筋通络,消肿止痛,祛风除湿。用于软组织扭挫伤,风湿腰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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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三七、独活、当归尾、续断、羌活、栀子、五加皮、防风、白芷、海桐皮、威灵仙、连钱草、大黄、黄柏、泽兰、忍冬、木瓜、甘草、伸筋草、薄荷脑、樟脑、骨碎补等。 |
本品主要成份为:氧氟沙星,辅料为玻璃酸钠、卡波姆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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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惠州市九惠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
沈阳兴齐眼药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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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44023812 |
国药准字H1094017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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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活血祛瘀,舒筋通络,消肿止痛,祛风除湿。用于软组织扭挫伤,风湿腰痛。 |
适用于治疗细菌性结膜炎、角膜炎、角膜溃疡、泪囊炎、术后感染等外眼感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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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涂擦患处,一日2~3次。 |
局部用药,涂于眼睑内。一日3次,一次适量。或遵医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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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孕妇禁用。 |
偶尔有一过性刺激症状,不影响用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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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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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尚不明确。儿童用药:尚不明确。老年用药: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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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活血祛瘀,舒筋通络,消肿止痛,祛风除湿。用于软组织扭挫伤,风湿腰痛。 |
适用于治疗细菌性结膜炎、角膜炎、角膜溃疡、泪囊炎、术后感染等外眼感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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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个别患者用药部位出现皮肤瘙痒、发红,皮疹等皮肤过敏现象;应停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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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皮肤破伤处不宜使用。2.皮肤过敏者停用。3.禁止内服。4.小儿、年老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5.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6.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7.儿童必须在成人的监护下使用。8.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9.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本品不宜长期使用。 2.用中出现过敏症状,应立即停止使用。 3.用药时管口勿接触眼部。 4.当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5.开启后最多可使用四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