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用于治疗敏感菌引起的脓疱疮、疥疮、毛囊炎、湿疹合并感染、外伤感染、癣病合并感染及其他化脓性皮肤感染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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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分为氧氟沙星。其化学名为(±)-9-氟-2,3-二氢-3-甲基-10-(4-甲基-1-哌嗪基)-7-氧代-7H–吡啶并[1,2,3-de]-[1,4]苯并恶嗪-6-羧酸。 |
补骨脂、驱虫斑鸠菊、高良姜、 盒果藤、白花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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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浙江得恩德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
四川省育林制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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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10960031 |
国药准字Z2009316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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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用于治疗敏感菌引起的脓疱疮、疥疮、毛囊炎、湿疹合并感染、外伤感染、癣病合并感染及其他化脓性皮肤感染等。 |
通脉,理血。用于白热斯(白癜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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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外用。涂于患处,一日2~3次。 |
口服。一次3~5片,一日3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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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对本品及氟喹诺酮类药过敏的患者禁用。 |
1、肝胆系统:肝生化异常。2、皮肤及其附件:皮疹、瘙痒。3、胃肠系统:恶心。4、中枢及外周神经系统:头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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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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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用于治疗敏感菌引起的脓疱疮、疥疮、毛囊炎、湿疹合并感染、外伤感染、癣病合并感染及其他化脓性皮肤感染等。 |
通脉,理血。用于白热斯(白癜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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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1.偶有轻微刺激感。但不影响继续治疗和疗效。 2.过敏反应:皮疹、皮肤瘙痒,偶可发生渗出性多形性红斑及血管神经性水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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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使用中若出现过敏症状应立即停药。 2.严重肾功能不全者慎用。 |
1、本应在医生指导下使用。服药期间应注意检查肝生化,如发现肝生化异常或出现可能与肝损伤有关的临床表现时,应立即停药并就医。2、尚无老年人、儿童的研究资料。3、肝生化异常与有肝病史者慎用。4、应避免与其他有肝毒性的药物联合使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