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用于治疗各型精神分裂症,更适用于病情缓解者的维持治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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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活性成份为:五氟利多。 |
主要成份:单唾液酸四己糖神经节苷脂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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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湖南中南制药有限责任公司 |
黑龙江哈尔滨医大药业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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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43021061 |
国药准字H2008050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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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用于治疗各型精神分裂症,更适用于病情缓解者的维持治疗。 |
用于治疗血管性或外伤性中枢神经系统损伤;帕金森氏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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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治疗剂量范围1-6片,一周一次。宜从每周0.5-1片开始,逐渐增量,每一周或两周增加0.5-1片,以减少锥体外系反应。通常治疗量为一周1.5-3片,待症状消失用原剂量继续巩固3个月,维持剂量一周0.5-1片。 |
1.每日20~40mg,遵医嘱一次或分次肌注或缓慢静脉滴注。在病变急性期(尤急性创伤):每日100mg,静脉滴注;2~3周后改为维持量,每日20~40mg,一般6周。对帕金森氏病,首剂量500~1000mg,静脉滴注;第2日起每日200mg,皮下、肌注或静脉滴注,一般用至18周。 2.皮下、肌注用药时,用注射用水溶解至10mg/ml;静脉滴注用药时,用0.9%氯化钠注射液或5%葡萄糖注射液溶解并稀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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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基底神经节病变、帕金森病、帕金森综合征、骨髓抑制患者以及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
已证实对本品过敏;遗传性糖脂代谢异常(神经节苷脂累积病,如:家族性黑蒙性痴呆、视网膜变性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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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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儿童注意事项: 迄今未见儿童使用本品出现不良反应的报告。 妊娠与哺乳期注意事项: 各种动物进行的实验未显示在妊娠期和哺乳期使用本品有任何不良反应。 老人注意事项: 迄今未见老年患者使用本品出现不良反应的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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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用于治疗各型精神分裂症,更适用于病情缓解者的维持治疗。 |
用于治疗血管性或外伤性中枢神经系统损伤;帕金森氏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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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主要为锥体外系反应,如静坐不能、急性肌张力障碍和类帕金森病。长期大量使用可发生迟发性运动障碍,亦可发生嗜睡、乏力、口干、月经失调、溢乳、焦虑或抑郁反应等。偶见过敏性皮疹、心电图异常、粒细胞减少及恶性综合征。 |
单唾液酸四己糖神经节苷脂能促进由于各种原因引起的中枢神经系统损伤的功能恢复,对损伤后继发性神经退化有保护作用,对脑血流动力学参数以及因损伤后导致脑水肿有积极的作用,可以通过改善细胞膜酶的活性减轻神经细胞水肿。动物实验显示单唾液酸四己糖神经节苷脂可改善帕金森氏病所致的行为障碍。 作用机制是促进神经重构neuroplasticity(包括神经细胞的生存、轴突生长和突触生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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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肝、肾功能不全者慎用。2.应定期检查肝功能与白细胞计数。用药期间不宜驾驶车辆、操作机械或高空作业。请仔细阅读说明书并遵医嘱使用。 |
使用本品前,请仔细阅读药品说明书;应遵医嘱使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