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用于治疗各型精神分裂症,更适用于病情缓解者的维持治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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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活性成份为:五氟利多。 |
氢溴酸加兰他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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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湖南中南制药有限责任公司 |
丽珠集团丽珠制药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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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43021061 |
国药准字H2004059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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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用于治疗各型精神分裂症,更适用于病情缓解者的维持治疗。 |
本品适用于良性记忆障碍,提高患者指向记忆、联想学习、图像回忆、无意义图形再认及人像回忆等能力。对痴呆患者和脑器质性病变引起的记忆障碍亦有改善作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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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治疗剂量范围1-6片,一周一次。宜从每周0.5-1片开始,逐渐增量,每一周或两周增加0.5-1片,以减少锥体外系反应。通常治疗量为一周1.5-3片,待症状消失用原剂量继续巩固3个月,维持剂量一周0.5-1片。 |
口服,一次5mg,一日4次;三天后改为一次10mg,一日4次或遵医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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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基底神经节病变、帕金森病、帕金森综合征、骨髓抑制患者以及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
1对本品中任一成份过敏者禁用。 2加兰他敏为胆碱酯酶抑制剂,在麻醉的情况下禁止使用。 3心绞痛和心动过缓的患者禁用。 4严重哮喘或肺功能障碍的病人禁用。 5重度肝脏损害者禁用。 6重度肾脏损害者禁用。 7机械性肠梗阻的病人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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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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儿童注意事项: 尚无儿童使用的研究资料和数据,建议儿童不使用。 妊娠与哺乳期注意事项: 尚无孕妇服用的数据,因此孕妇服用时应权衡利弊。尚不明确本品是否从母乳排出,对哺乳期妇女尚无研究资料,因此哺乳期妇女不推荐使用。 老人注意事项: 尚不明确,可参考其他项下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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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用于治疗各型精神分裂症,更适用于病情缓解者的维持治疗。 |
本品适用于良性记忆障碍,提高患者指向记忆、联想学习、图像回忆、无意义图形再认及人像回忆等能力。对痴呆患者和脑器质性病变引起的记忆障碍亦有改善作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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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主要为锥体外系反应,如静坐不能、急性肌张力障碍和类帕金森病。长期大量使用可发生迟发性运动障碍,亦可发生嗜睡、乏力、口干、月经失调、溢乳、焦虑或抑郁反应等。偶见过敏性皮疹、心电图异常、粒细胞减少及恶性综合征。 |
本品为胆碱酯酶抑制剂,可通过血脑屏障。药效试验证明本品对小鼠被动回避操作获得有促进作用,对东莨菪碱和亚硝酸钠造成的记忆巩固障碍有明显改善;对大鼠明暗辨别操作的学习记忆再现有良好促进作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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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肝、肾功能不全者慎用。2.应定期检查肝功能与白细胞计数。用药期间不宜驾驶车辆、操作机械或高空作业。请仔细阅读说明书并遵医嘱使用。 |
1.有消化性溃疡病史、或同时使用非甾体抗炎药的病人慎用。 2.中度肝脏损害的病人慎用本品,必要时应适当减量。 3.中度肾脏损害的病人慎用本品,必要时应减量使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