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清热,止咳。用于肺热咳嗽,痰色赤黄,“赫依”热烦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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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品信息 | |||
| 主要成分 | 
                             石膏、人工牛黄、红花、檀香、降香举参、人工麝香、黑云香、草乌叶、诃子、木香、银朱、甘草、北沙参、沉香、肉豆蔻、苦参、蒜炭。  | 
                        
                             艾纳香油、大果木姜子油、薄荷脑、甘草酸单胺盐。辅料为乙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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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产企业 | 
                             乌兰浩特中蒙制药有限公司  | 
                        
                             贵州宏宇药业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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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15021607  | 
                        
                             国药准字Z2002536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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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明 | |||
| 作用与功效 | 
                             清热,止咳。用于肺热咳嗽,痰色赤黄,“赫依”热烦躁。  | 
                        
                             苗医:宋宫证。蒙嘎宫昂,来罗拉米。中医:祛风解毒,消肿止痛,清咽利喉。用于风热所致咽痛、咽干、咽喉红肿、牙龈肿痛、口腔溃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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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11~15粒,一日1~2次。  | 
                        
                             喷患处,每次适量,一日数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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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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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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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分 | 
                             清热,止咳。用于肺热咳嗽,痰色赤黄,“赫依”热烦躁。  | 
                        
                             苗医:宋宫证。蒙嘎宫昂,来罗拉米。中医:祛风解毒,消肿止痛,清咽利喉。用于风热所致咽痛、咽干、咽喉红肿、牙龈肿痛、口腔溃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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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理作用 | |||
| 注意事项 | 
                             1.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2.儿童应在成人监护下使用;3.对本品过敏者禁用;4.如出现不良反应,应立即停药并就医。  | 
                        
                             1.忌辛辣、鱼腥食物。 2.使用时应避免接触眼睛。 3.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温补性中药。 4.孕妇慎用。儿童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 5.属风寒感冒咽痛者,症见恶寒发热、无汗、鼻流清涕者慎用。 6.切勿置本品于近火及高温处并严禁剧烈碰撞,使用时勿近明火。 7.用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8.对本品及酒精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9.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10.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1.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2.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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